黄伟麟 严选律师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广州市
发布时间:2013-06-17
庭立方:主体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这些董事、监事 必须是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二是上述人员除公司的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员和工人,同理也必须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三是集体性质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四是国有企业、公司、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职工。因为职务侵占犯罪案件的复杂性和特殊性,上述四种范畴看似明确完备,可还是不能包括职务侵占行为人身份全部。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2024/04/26 11:58
2024/04/24 14:17
2024/04/17 16:23
2024/04/10 14:00
2024/04/03 06:41
2024/02/26 2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