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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和盗窃罪的异同

发布时间:2013-08-29

庭立方: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

侵占罪和盗窃罪都属于侵犯财产罪,二者有许多相似之处。比如在犯罪主观方面,二者都是直接故意;在犯罪客体方面,二者侵犯的都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然而侵占罪和盗窃罪仍有其区别:

一是二者的犯罪对象有所不同。盗窃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之物,且行为人在实施盗窃行为之前,并未占有他人之物;而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仅限于行为人代为保管的他人之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行为人在实施侵占行为之前,已经占有了他人之物。

二是二者的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有所不同。盗窃罪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秘密窃取的手段获得他人之物;而侵占罪是行为人在占有了他人财物后,通过隐瞒、欺骗、抵赖等手段拒不退还,企图将他人财物的所有权转为自己所有。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二者都是占有他人财物,然而侵占罪是不转移占有的犯罪,盗窃罪是转移占有的犯罪。据此,区分侵占罪和盗窃罪的关键是在于看财物到底归谁占有以及是否脱离占有。对于刑法中的占有,理论届存在几种争议观点,一种是事实上支配说,认为只有事实上支配财物才能构成占有;一种是事实及法律上支配说,认为占有除事实上的支配外,还应当包括法律手段的支配;一种是管有说,该说认为无论是他人还是自己之物,只要在自己管理和持有中就是占有;还有一种是处分可能说,认为只要对财物享有能够像处分自己财产一样的权利,就构成刑法上的占有。笔者偏向于事实及法律上支配说,所谓法律上的占有是指行为人虽然没有事实上占有财物,但在法律上对财物具有支配力。

在司法实践中,区分侵占罪和盗窃罪易的疑难问题是如何判断事实上的占有,即财物在事实上是属于行为人自己占有,还是被害人占有或者暂时脱离了占有。盗窃罪盗窃的对象必须是他人占有的财物,行为人不可能盗窃自己事实上占有的财物,对自己事实上占有的财物只能成立侵占罪。事实上的占有,不仅包括物理支配范围内的占有,也包括观念上的占有。观念上的占有主要有以下几种:(1)在他人事实支配领域的财物,即使他人没有实际的持有或者掌握,也属于他人占有。比如商店里的衣服,即使顾客试穿在自己身上,也是商店的店主或者店员占有,而不是顾客占有。(2)虽然表面上处于他人支配领域之外,但可以推知由他人事实上支配的,也属于他人占有的财物。例如,地震或者其他自然灾害致使他人房屋倒塌,财物即使没人看管,也应认为该财物由他人占有。(3)明显属于他人支配管理的财物,即使他人短暂离开或者短暂遗忘,但只要财物处于他人所能支配的范围内,也应认定他人占有。如顾客在餐厅吃饭,中途短暂离开上厕所,仍应认定顾客占有自己的钱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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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立方: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

侵占罪和盗窃罪都属于侵犯财产罪,二者有许多相似之处。比如在犯罪主观方面,二者都是直接故意;在犯罪客体方面,二者侵犯的都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然而侵占罪和盗窃罪仍有其区别:

一是二者的犯罪对象有所不同。盗窃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之物,且行为人在实施盗窃行为之前,并未占有他人之物;而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仅限于行为人代为保管的他人之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行为人在实施侵占行为之前,已经占有了他人之物。

二是二者的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有所不同。盗窃罪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秘密窃取的手段获得他人之物;而侵占罪是行为人在占有了他人财物后,通过隐瞒、欺骗、抵赖等手段拒不退还,企图将他人财物的所有权转为自己所有。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二者都是占有他人财物,然而侵占罪是不转移占有的犯罪,盗窃罪是转移占有的犯罪。据此,区分侵占罪和盗窃罪的关键是在于看财物到底归谁占有以及是否脱离占有。对于刑法中的占有,理论届存在几种争议观点,一种是事实上支配说,认为只有事实上支配财物才能构成占有;一种是事实及法律上支配说,认为占有除事实上的支配外,还应当包括法律手段的支配;一种是管有说,该说认为无论是他人还是自己之物,只要在自己管理和持有中就是占有;还有一种是处分可能说,认为只要对财物享有能够像处分自己财产一样的权利,就构成刑法上的占有。笔者偏向于事实及法律上支配说,所谓法律上的占有是指行为人虽然没有事实上占有财物,但在法律上对财物具有支配力。

在司法实践中,区分侵占罪和盗窃罪易的疑难问题是如何判断事实上的占有,即财物在事实上是属于行为人自己占有,还是被害人占有或者暂时脱离了占有。盗窃罪盗窃的对象必须是他人占有的财物,行为人不可能盗窃自己事实上占有的财物,对自己事实上占有的财物只能成立侵占罪。事实上的占有,不仅包括物理支配范围内的占有,也包括观念上的占有。观念上的占有主要有以下几种:(1)在他人事实支配领域的财物,即使他人没有实际的持有或者掌握,也属于他人占有。比如商店里的衣服,即使顾客试穿在自己身上,也是商店的店主或者店员占有,而不是顾客占有。(2)虽然表面上处于他人支配领域之外,但可以推知由他人事实上支配的,也属于他人占有的财物。例如,地震或者其他自然灾害致使他人房屋倒塌,财物即使没人看管,也应认为该财物由他人占有。(3)明显属于他人支配管理的财物,即使他人短暂离开或者短暂遗忘,但只要财物处于他人所能支配的范围内,也应认定他人占有。如顾客在餐厅吃饭,中途短暂离开上厕所,仍应认定顾客占有自己的钱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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