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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发布时间:2013-10-15 14:47:51

公安部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司法部  国家安全部关于发布《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现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发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司发[1990]070号)《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法(司)发[1990]6号)和《人体轻微伤的鉴定》(GA/T146-1996)同时废止。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

  2013年8月30日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PDF版)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Word版)

 (注:word版仅供参考,以pdf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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