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羽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13-11-19
庭立方:通奸虽然也是非法的性关系,但其发生在男女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因此不构成犯罪。如果开始的性关系是违背妇女意志,事后行为人对被害妇女进行威胁,迫使其继续保持性关系的,应以论处;如果开始的性关系是违背妇女意志,事后女方未告发,并自愿地多次发生性关系的,则一般不以强奸罪论处。如果开始的性关系是通奸行为,后来女方不愿继续,而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其它手段与女方发生关系的,应以强奸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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