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刑事案件中如何认定农村合作基金会从业人员主体身份和适用法律的意见(2000年10月18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68次会议通过川高法[2000]31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第三百九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农村合作基金会从业人员犯罪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以及《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在农村合作基金会兼职从事管理工作如何认定身份问题的答复》,现对我省在处理刑事案件中如何认定农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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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撤销缓刑,决定执行刑罚时,对罪犯宣告缓刑前先行羁押的时间是否折抵刑期的答复(川高法[2001]154号2001年6月8日)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撤销缓刑后,缓刑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时间是否折抵刑期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7条条一款的规定,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人民法院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数罪并罚的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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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我省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有关数额执行标准的规定(川高法[2004]327号2004年916日)全省各级人民法院、成都铁路运输两级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8]30号《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的授权,结合我省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现对我省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有关数额执行标准规定如下:一、《解释》第八条第一款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执行标准为:(一)制作、复制、出版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七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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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我省交通肇事罪有关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川高法[2004]328号2004年9月16日)全省各级人民法院、成都铁路运输两级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0]33号《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的授权规定,结合我省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现对我省交通肇事罪有关数额执行标准通知如下:一、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四十万元以上的,属《解释》第二条第一款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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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关于办理盗窃电能违法犯罪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2008年8月28日,川高法[2000]218号)为了维护我省正常的供用电秩序,严厉打击各种盗窃电能的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对办理盗窃电能违法犯罪案件的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一、电能是一种商品。盗窃电能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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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二)(川高法[2017]60号,2017年3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增强量刑的公开性,维护量刑公正,根据《关于开展扩大量刑规范化罪名和刑种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院在《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的基础上,新增了危险驾驶罪等14个罪名及罚金、缓刑量刑适用。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以及******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和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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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关于我省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的通知川高法(2015)414号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成都铁路运输两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处):现将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会签的《关于我省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川高法(2015)414号)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公安厅2016年1月4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公安厅关于我省办理非法集资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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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刑法部分条款数额执行标准和情节认定标准的意见[川高法(2002)105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02年3月21日第19次会议通过,2002年5月14日发布]为了正确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根据审判工作需要,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对刑法部分条款数额执行标准和情节认定标准提出以下意见:一、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产品罪。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是指造成被害人重伤、三人以上轻伤或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直接损失5万元以上的。&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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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审理指南》的通知全省各级人民法院、成都铁路运输两级法院:为统一全省法院裁判尺度,妥善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省法院制定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审理指南》,经本院审判委员会2019年第54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供全省法院参考。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年9月20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审理指南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19年第54次会议讨论通过为统一全省法院裁判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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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成都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刑事诉讼举证规则(试行)》的通知各区(市)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局:为适应刑事案件审判方式改革的需要,全面落实公开、公平、公正的诉讼活动原则,进一步深化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成都市司法局共同研究制定了《刑事诉讼举证规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分别及时报送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特此通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成都市司法局2019年12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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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
四川省惩治拐卖、绑架妇女、儿童违法犯罪的规定(1993年4月18日四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严厉打击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护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惩治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应坚持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打击和防范相结合、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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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我省盗窃罪具体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川高法[2013]362号)(2013年5月9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29次会议、2013年5月15日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3次会议通过,2013年6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两级法院、检察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8号),结合我省盗窃罪具体数额执行标准规定如下:一、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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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华 2024/12/26 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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