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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立方图书馆 > 刑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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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

高利转贷罪中的信贷资金由什么构成

浏览量631

高利转贷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那么高利转贷罪中的信贷资金由什么构成呢?律师解答:主要由下述三部分构成:(1)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吸收的各种形式的存款,主要是单位的公营存款。这是信贷资金的主体部分;(2)国家财政拨发给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自有资金。这在信贷资金中占极小比例;(3)由资金市场拆借而入的资金。包括从人民银行贷入的短期贷款;本行内部上、下系统内的借款;金融机构之间的拆借款。此类资金原则上不能安排长期贷款。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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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

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条件有哪些

浏览量970

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那么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条件有哪些呢?律师解答:构成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本罪的主体必须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非上述人员,不能构成本罪。二是行为人必须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关于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三是行为人非法发放贷款行为,必须数额巨大或者造成了重大损失的,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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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动机包含哪些

浏览量464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有意识地通过多种手段侵犯商业秘密。过失不构成本罪。那么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动机包含哪些?律师解答:实践中,该罪的犯罪动机表现为:(1)为了交换利益而披露商业秘密;(2)为自己从事不正当竞争而使用商业秘密;(3)为击败同业竞争对手而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4)为出卖而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5)为报复或泄愤而披露商业秘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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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有哪些

浏览量644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那么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有哪些呢?律师解答:在我国,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要件通常有如下几种:(1)企业的厂长、经理和其他管理员、企业的职工或临时雇佣工等;(2)现已离退休或转调的原企业的人员;(3)受委托并因而知悉、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如律师、专利代理人、经济顾问等;(4)对企业有监督、检查、调查和管理权的人,比如审计人员、税务人员、主管行政机关人员、工商管理人员等;(5)除上述四种人员可能因披露商业秘密而成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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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

商业秘密的特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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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已得到《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肯同。那么商业秘密的特点是什么呢?律师解答:(1)秘密性,即不为公众所知悉。已为社会公知公用的通用技术和普通的经营方法不属于商业秘密的范畴。商业秘密的这种秘密性是商业秘密持有人有意采取保密措施而达到的。因此,判断持有人是否采取保密措施,往往成为确认是否构成商业秘密的关键因素之一。(2)财产性,即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商业秘密能为持有人带来经济利益,商业秘密一旦泄露,就会给持有造成经济损失。不管花了多大的投资,研究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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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犯罪对象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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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那么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犯罪对象是什么呢?律师解答: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对象是贷款,即贷款人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贷款既可以是人民币,也可以是外币。发放的如果不是贷款,不能构成本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违法发放贷款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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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关系人是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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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那么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关系人是指什么呢?律师解答: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关系人是指:(一)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二)前项所列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违法发放贷款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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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客观要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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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那么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客观要件是什么呢?律师解答:1.要有向关系人以外的人发放贷款的行为,这是构成本罪客观方面的前提与基础。如果没有向关系人以外的人贷款的行为,即使具有其他玩忽职守如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滥用职权如报销非法的开支等行为,办不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应以他罪处罚。2.违反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所谓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是指违反《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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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

违法发放贷款罪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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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那么违法发放贷款罪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是什么呢?律师解答:(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后者侵犯的是一般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2)客观方面表现不同。前者表现为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而非法发放贷款的行为,其造成的损失一般指经济损失;后者则只表现为玩忽职守的行为,其造成的损失可能是经济损失,也可能是人身伤亡,还可能是严重的政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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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

违法发放贷款罪与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的界限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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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那么违法发放贷款罪与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的界限是什么呢?律师解答:两者的区别主要是:(1)行为对象不同。前者是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后者是向关系人发放贷款。(2)行为表现不同。前者表现为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而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的行为;后者表现为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3)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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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

违法发放贷款罪中的贷款具体指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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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那么违法发放贷款罪中的贷款具体指哪些呢?律师解答:贷款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通过一定的程序将资金附条件地借给单位和个人使用的一种金融活动。根据贷款用途,贷款可分为:工商贷款、不动产贷款、消费者贷款、农业贷款等;根据贷款的偿还期限,贷款可分为:活期贷款、定期贷款、透支等;根据贷款的保障程度,贷款可分为:抵押贷款、信用贷款,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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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

怎么认定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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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是指违反国家信用卡管理法规,在信用卡的发行、使用等过程中,妨害国家对信用卡的管理活动,破坏信用卡管理秩序的行为。那么怎么认定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呢?律师解答:持有、运输伪造的空白信用卡,或者非法持有他人的信用卡,数量未达到“较大”标准的,不能以犯罪论处。按照《信用卡司法解释》第2条的规定,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10张以上不满100张的,应当认定为“数量较大”;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5张以上不满50张的,应当认定为&ld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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