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一)基本案情2014年2月下旬,L某与受害人Z某1口头约定,L某向Z某1购买一批花梨木价值105.8万元(单价16000多元/吨,重约65吨)。2014年2月24日、25日,L某分别向Z某1银行转账60万元、40万元。Z某1委托X某将L某购买的2车花梨木连同X某自购的3车花梨木从深圳运
一.案件简介案件当事人C某2018年入职广州某公司,公司主管L某安排其处理关联企业A贸易公司、B贸易公司对接银行的收结汇工作。同案人报关公司老板J某、贸易公司老板W某及货代公司老板Z合谋,各自在市场揽收没有出口资质但需要出口的货物装箱单,套用W某控制的A贸易公司、B贸易公司作为出口贸易抬头单位,由J
J某涉嫌侵犯著作权案,彭磊律师团队为其提供有效辩护,案件获不起诉决定——律师如何为情节轻微的刑事案件争取相对不起诉一、案情简介从2019年11月开始,J某担任甲公司法定代表人,且是实际经营者。2021年3月,在没有版权方授权的情况下,J某接受Y某的委托,以每张光盘0.65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