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介2012年至2017年间,以被告人王某某于2011年下半年加入传销组织,通过积极发展下线人员达到“老总”级别,其组织、领导参与传销人员已达到一百人以上。以“自愿连锁经营”为名,引诱、发展下线购买虚拟份额,建立层级分明的传销网络体系,所处层级
一、案情简介2021年1月19日,被告人何某某因生活困难,在安装空调之际萌生盗窃所维修住户姚某首饰的意图,2021年1月22日15时许,被告人何某某趁被害人姚某家中无人之际,通过翻窗方式进入被害人家中,将其放置在卧室床头柜中的四件黄金首饰盗走。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人民币2
一、案件结果: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二、案件回顾:经过多次谈话、反复阅卷,徐权峰律师认为李某某系间接走私行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其仅参与了运输环节,实质上只是充当了幕后主使者的犯罪工具,仅起辅助作用,是典型的从犯,并且在案证据不足以认定公诉机关所指控
一、案件结果对涉嫌诈骗罪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二、案件回顾以被告人王某为首的诈骗集团通过操控“股票”涨跌,让被害人在高点买进,操控至其预想的低点时,再让被害人卖出“股票”,从而获取巨额暴利。诈骗116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11299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