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王某某从事汽车贷款质押业务,2017年借款人向王某某的雇主顾某某(以下简称出借方)借款,并签订《借款合同》、《汽车质押合同》、《汽车租赁合同》以及《违约声明》,约定借款人将车辆质押给出借方,将车辆备用钥匙交由出借人保管,待车辆安装GPS后,然后再租赁给借款人使用。但同时也约定借款人不得将
一、案情简介郭某某为安徽某药业公司的出纳,任职期间主要负责收取员工的工资回单、录单、对账、汇款等基本工作内容,其所在的公司与开发区政府签订资金监管协议,将三千万元存在银行的监管账户中,公司的开支需要可从该账户中申请。后公司为支付员工劳务费及日常开支从该监管账户申请了9万余元的款项,支付上述款项完毕后
一、案件结果对涉嫌诈骗罪的被告人汤某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二、案件回顾2018年6月15日,徐权峰律师担任涉嫌诈骗罪案件汤某某的辩护人。接受指派当日,徐权峰律师立即前往合肥市看守所会见汤某某,听取汤某某的陈述与辩解。根据汤某某陈述的案件事实,徐权峰律师认为孙某某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于是积极的为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