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结果
对涉嫌的被告人汤某某,变更强制措施为。
二、案件回顾
2018年6月15日,徐权峰律师担任涉嫌诈骗罪案件汤某某的辩护人。接受指派当日,徐权峰律师立即前往合肥市看守所会见汤某某,听取汤某某的陈述与辩解。
根据汤某某陈述的案件事实,徐权峰律师认为孙某某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于是积极的为孙某某申请取保候审。多次前往办案机关合肥市公安局新站分局及瑶海区人民检察院与办案人员沟通交流,先后向合肥市公安局新站分局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向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检察院提交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最终在徐权峰律师的努力下,办案机关采纳了徐权峰律师的法律意见,对汤某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2018年1月5日,汤某某被合肥市看守所释放。
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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