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已经被《庭立方优秀案例库》收录,编号2023年51号【案情简介】Q某任职于深圳市某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处理其上司B交代的工作任务和私人事务。自2020年起,Q某在B的安排下,与犯罪嫌疑人A对接,协助处理其个人事务。2022年3月25日,Q某接受B指示,将A接到家中留宿,并为其购买通讯设备。次日,同
此案例已经被《庭立方优秀案例库》收录,编号2023年51号【案情简介】Q某任职于深圳市某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处理其上司B交代的工作任务和私人事务。自2020年起,Q某在B的安排下,与犯罪嫌疑人A对接,协助处理其个人事务。2022年3月25日,Q某接受B指示,将A接到家中留宿,并为其购买通讯设备。次日,
一、案情简介被告人王某为牟取利益,在明知他人可能将银行卡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伙同被告人李某利用二人名下的银行卡为上游犯罪团伙操作转账,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其中,被告人李某名下涉案银行卡关联到两宗电信诈骗案件,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206668元,入账总金额共计人民币655217元。二、办案经过及辩护
(此案件已被《庭立方优秀案例库》收录,编号2022-017号)一、案情简介深圳市宝安区某某街道某某路某都休闲会所,从事足浴、按摩业务,并招募和组织女性技师为客人提供手淫、口交色情服务。2019年3月开始,嫌疑人黄某某在会所兼职担任会计,几个月后离开。二、办案过程接受委托后,辩护人多次会见嫌疑人,和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