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刘某被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一案在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并于5月23日上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刘某被判处立即执行,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7月14日至19日对刘某案进行二审审理,最终维持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陈武律师接受刘某家属的委托,继续担任刘某一案死刑复核阶段辩护人。
二、办案过程
我所律师接受家属委托后,积极认真为开庭做准备,多次会见当事人,积极调取证据并与办案法官多次交换意见。
三、辩护思路
(死刑复核部分辩护词缺失无法填写)
四、办案结果
死刑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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