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2016年2月22日18时许,J某与前来协商解决债务问题的债权人发生冲突,后J某拿出一只仿六四式手枪,并将枪支内的子弹上膛后对准他人进行威胁,但并未射击,随后J某被到达现场的民警抓获。
二、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在接受被告人家属委托之后,立即前往羁押地会见J某,在充分取得被告人信任的基础上,客观公正的分析了案件情况。其后,承办律师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了上诉人J某,详细介绍了案件的进展情况,以及今后法律服务的重点工作,并向被告人转达家人的嘱托。同时承办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法官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积极主动的向承办检察官、法官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并向提交了相应的辩护意见,且部分观点取得承办检察官的认可。
三、办案结果
在采纳辩护人提出的观点的基础上检察院将案件起诉到了法院。
至此,辩护人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工作全面结束。
四、办案心得
对辩护律师来讲,前期工作尤为重要,前期工作关系着案件的质量高低和诉讼的效果好坏,扎实的前期工作能为代理律师诉讼策略的顺利执行提供可靠保证。详师按受当事人委托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询问案件事实,确定当事人可能涉嫌罪名,开要求和指导当事人提供证据,为顺进行专项辅导奠定良好基础。同时积极主动的与客服交流沟通也是十分必要的,这不仅可以减少不必要的工作内容,而更多的是为自己的当事人赢得相对较好的条件,对于案件本身也可以取到很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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