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2015年1月7日20时许,被告人L某因与Z某之间存在经济纠纷,遂伙同其工地管理人员,强行将被害人郑某带至双流县某茶铺内拘禁,要求被害人郑某说出Z某的下落,并将事情情况交代清楚。拘禁期间,数名男子对郑某进行殴打致其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当日22时许,在郑某写下情况说明后方才脱身。
二、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在接受被告人家属委托之后,立即前往看守所会见了L某,详细介绍了案件的进展情况,以及今后法律服务的重点工作,并向被告人转达家人的嘱托。同时承办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法官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积极主动的向承办检察官、法官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并向提交了相应的辩护意见。
三、辩护思路
辩护人认为:本案被害人存在过错;被害人人身自由被控制时间短,未造成严重后果;被告人系自首,且已经取得被害人谅解。
四、办案结果
6个月,一年。
五、办案心得
对辩护律师来讲,前期工作尤为重要,前期工作关系着案件的质量高低和诉讼的效果好坏,扎实的前期工作能为代理律师诉讼策略的顺利执行提供可靠保证。详师按受当事人委托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询问案件事实,确定当事人可能涉嫌罪名,开要求和指导当事人提供证据,为顺进行专项辅导奠定良好基础。同时积极主动的与委托人交流沟通也是十分必要的,这不仅可以减少不必要的工作内容,而更多的是为自己的当事人赢得相对较好的条件,对于案件本身也可以取到很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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