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2014年12月22日23时许,被告人L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当车行驶至本市武侯区xx路公园后门时被民警临检查获。经依法提取被告人L某的血样鉴定,被告人L某血液乙醇浓度为178.5 毫克/100毫升。
二、办案过程
田银行律师接受L某的委托后,悉心地与委托人交谈,积极收集了本案相关证据。
三、辩护思路
被告人L某对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犯危险智罪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对机关提交的指控证据无议。社会危害性较小,辩护人提出对被告人L某免于刑事处罚。
四、办案结果
被告人L某被判处二个月,并处人民币1000元。
五、办案心得
对辩护律师来讲,前期工作尤为重要,前期工作关系着案件的质量高低和诉讼的效果好坏,扎实的前期工作能为代理律师诉讼策略的顺利执行提供可靠保证。详师按受当事人委托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询问案件事实,确定当事人可能涉嫌罪名,开要求和指导当事人提供证据,为顺进行专项辅导奠定良好基础。同时积极主动的与委托人交流沟通也是十分必要的,这不仅可以减少不必要的工作内容,而更多的是为自己的当事人赢得相对较好的条件,对于案件本身也可以取到很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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