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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某涉嫌运输毒品罪,卓安团队律师为其积极辩护

发布时间:2020-07-07 14:47:06 浏览:3340次 案例二维码

一、案情简介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年2月21日0时45分许,被告人任某驾驶某北京牌轿车,从成都市区向都江堰市区行驶,并将购买的毒品藏匿在汽车天窗版夹层中,当其行使到成都高新西区某某高速出城方向收费站时,被警察拦下检查,警察从该车天窗夹层里发现任某藏匿的海洛因30.21克。

 

二、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杨华在接受上诉人家属委托之后,立即前往羁押地会见上诉人,在充分取得上诉人信任的基础上,客观公正的分析了案件情况。其后,承办律师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了上诉人,详细介绍了案件的进展情况,以及今后法律服务的重点工作,并向上诉人转达家人的嘱托。 同时承办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法官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积极主动的向承办检察官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并向其提交了相应的辩护意见。

 

三、辩护思路

1、对原一审法院认定任某运输毒品罪名有异议,辩护人认为任某的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原一审判决对任某量刑过重。本案没有对疑似毒品含量进行鉴定,严重影响对任某的量刑情节。

 

四、办案结果 

被告人任某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五、办案心得 

对辩护律师来讲,前期工作尤为重要,前期工作关系着案件的质量高低和诉讼的效果好坏,扎实的前期工作能为代理律师诉讼策略的顺利执行提供可靠保证,并对案件在诉讼阶段的胜败助一臂之力。同时积极主动的与承办检察官、法官交流沟通也是十分必要的,这不仅可以减少不必要的工作内容,而更多的是为自己的当事人赢得相对较好的便利条件,对于案件本身也可以取到很好的辩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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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某涉嫌运输毒品罪,卓安团队律师为其积极辩护

发布时间:2020-07-07 14:47:06 浏览:3340次

一、案情简介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年2月21日0时45分许,被告人任某驾驶某北京牌轿车,从成都市区向都江堰市区行驶,并将购买的毒品藏匿在汽车天窗版夹层中,当其行使到成都高新西区某某高速出城方向收费站时,被警察拦下检查,警察从该车天窗夹层里发现任某藏匿的海洛因30.21克。

 

二、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杨华在接受上诉人家属委托之后,立即前往羁押地会见上诉人,在充分取得上诉人信任的基础上,客观公正的分析了案件情况。其后,承办律师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了上诉人,详细介绍了案件的进展情况,以及今后法律服务的重点工作,并向上诉人转达家人的嘱托。 同时承办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法官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积极主动的向承办检察官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并向其提交了相应的辩护意见。

 

三、辩护思路

1、对原一审法院认定任某运输毒品罪名有异议,辩护人认为任某的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原一审判决对任某量刑过重。本案没有对疑似毒品含量进行鉴定,严重影响对任某的量刑情节。

 

四、办案结果 

被告人任某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五、办案心得 

对辩护律师来讲,前期工作尤为重要,前期工作关系着案件的质量高低和诉讼的效果好坏,扎实的前期工作能为代理律师诉讼策略的顺利执行提供可靠保证,并对案件在诉讼阶段的胜败助一臂之力。同时积极主动的与承办检察官、法官交流沟通也是十分必要的,这不仅可以减少不必要的工作内容,而更多的是为自己的当事人赢得相对较好的便利条件,对于案件本身也可以取到很好的辩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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