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2018年7月、8月时许,被告人朱某与蒋某、蒋某钢、曹某、胡某在成四川各地网吧进行盗窃,共5笔。
二、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在接受上诉人家属委托之后,立即前往羁押地会见朱某,在充分取得朱某信任的基础上,客观公正的分析了案件情况。其后,承办律师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了朱某,详细介了案件的进展情况,以及今后法律服务的重点工作,并向朱某转达家人的嘱托。同时承办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法官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积极主动的向承办检察官提出自己对案件看法和观点,并向提交了相应的辩护意见。
三、辩护思路
辩护人总的辩护观点为:被告人朱某在本案中仅具有从属地位,系:被告人朱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具有从轻处罚法定情节;被告人朱某认罪悔罪,家属代为积极退赃,与被害人达成谅解协议。
四、办案结果
在辩护人充分发表辩护意见后,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判被告人朱某犯,判处刑八个月,并处人民币二千元。
五、办案心得
通过专业找到辩点,建议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写进判决书,为我们的委托人争取到轻判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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