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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卓安团队律师成功辩护,不予批捕

发布时间:2020-07-08 15:56:18 浏览:6618次 案例二维码

一、案情简介

2015年12月17日,嫌疑人王某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成都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羁押在成都市看守所。

二、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接受疑人家属委托之后,第一时间前往成都市看守所会见嫌疑人,转达了家属的关心与嘱托,在充分取得嫌疑人信任的基础上,详细了解了案件的经过和情况,并向嫌疑人详细说明了刑事诉讼的法律规定、办案程序和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义务。其后,承办律师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了嫌疑人,详细介绍了案件的进展情况,说明了今后法律服务的重点工作,并就嫌疑人的法律咨询进行了详细解答。

三、 辩护思路

承办律师也与侦查人员就案件的相关事实问题进行了交流;积极主动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其观点得到承办人员的认可。

四、办案结果

在采纳承办律师提出的观点的基础上,检察院认为,嫌疑人王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亭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做出不予逮捕的决定。

五、办案心得

作为一名刑辩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了解案件事实、梳理辩护思路的关键环节,律师在第一次会见嫌疑人时务必就犯罪嫌疑人是否同意该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征求意见,这是对当事人的尊重。会见前应列出会见提纲,并针对关键性问题设计连环提问,会见时不应放过任何一个疑点和难点。律师会见应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的权利和义务,并告知其可能会被判处的刑罚,让其有一定的心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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