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2012年9月,被告人付某某在成都市某火锅店内就餐时,与邻桌就餐的黄某某、赵某等一行五人因言语不和发生口角并发生打斗,被告人付某某到火锅店操作间拿菜刀将被害人黄某某的脸部、肋部等多处砍伤,将赵某的右手臂砍伤。经鉴定,被害人黄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
二、办案过程
在付某某被逮捕后,其家属于2012年9月17日委托律师担任其辩护人。律师随即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了当事人,与办案机关进行了案情交流,详细了解全案,梳理案情。
三、辩护思路
本案中,律师与被告人依法会见,积极了解案件情况,律师结合事实,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充分的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利益。
四、办案结果
侦查阶段结束后,因当事人后续未继续委托,故无案件结果。
五、办案心得
承办律师在接到当事人亲属的委托后,在成都市看守所会见了被告人付某某,详细了解了全案,积极为被告人付某某辩护。多次到看守所会见被告人付某某,认真做好会见笔录,作为辩护律师,如何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是值得不断去努力和思考的。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