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2009年下半年开始,成都某娱乐会所,某娱乐会所财务部吴某某对赌场所获赌资利润进行分成,2012年检察院对其提起。
二、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接到委托后,立即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详情,同时承办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法官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积极主动的向承办检察官、法官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并向其提交了相应的辩护意见。
三、辩护思路
对吴某某做有罪辩护,认为吴某某认罪态度好,具有坦白情节、主观恶性小、系初犯偶犯,具有法律规定的减轻处罚的酌定情节,理应在定罪量刑时予以充分考虑。
四、办案结果
判处吴某某犯,处九个月,并处20000元。
五、办案心得
在利益面前很多人对于法律的严厉性往往存在侥幸心理。虽然本案对吴某某的处罚较轻,但是作为受过高等教育的被告人来说青春的美好时光留下了难以磨灭的遗憾。本案给予人们以警示:在追求利益过程中无论何时均不能和法律相抵触,否则面对的将是严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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