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赵某2013年1月29 日因涉嫌被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5日经批准,次日由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执行逮捕。赵某非法持有毒品案由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赵某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于2013年4月12日向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在接受当事人赵某的委托后,立即介入案情,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寻找有关的证据,积极的为当事人辩护做准备。
三、辩护思路
嫌疑人在公安机关对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交代持有毒品的犯罪事实,并告知放置毒品的地点,符合自首的构成要件。
四、办案结果
被告人赵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7年。
五、办案心得
在办理案件的时候我们要综合考虑各种情况,以保证被告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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