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郑某涉嫌,于2012年被某市公安局执行刑事拘留。
二、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接到委托后,立即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详情,同时承办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法官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积极主动的向承办检察官、法官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并向其提交了相应的辩护意见。
三、辩护思路
一审认定郑某分取的体检返成款及驾校赞助款共计35万元构成属性定性错误,该行为不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而不能成立。
一审认定郑某分取的驾校赞助款事实不清,证据存在疑点,不能确实充分的证明郑某分取了该款项。
本案中郑某无犯罪前科,到案后悔罪态度明显,积极退赃,并且具有自首、重大立功等多项减轻从轻处罚的情节,一审量刑对减轻和从轻情节没有完全得到体现。
四、办案结果
因种种原因,委托人终止委托。
五、办案心得
在办案过程中,应考虑各种细节,综合各种证据来正确认定被告人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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