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2012年7月12日凌晨4时病人孟某某因身体不适,其家属于当天上午1时送其到白某处治疗。白某在为孟某某输液后,发现其病情未见好转,遂停止诊治并于下午 15 时许将其护送至成都某医院治疗,成都某医院对其进行抢救之后,7月12日22时许,孟某某因癫痫持续性状态导致呼吸循环衰竭不治身亡。成都市某公安分局对此案立案侦查,随后经某区检察院批准,于 2013 年3月15 日执行了对嫌疑人白某的逮捕。
二、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接到委托后,立即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详情,同时承办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法官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积极主动的向承办检察官、法官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并向其提交了相应的辩护意见。
三、辩护思路
1、证明白某医疗行为与孟某某死亡之间有因果关系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现有证据不能认定上述因果关系的成立;
2、孟某某本身可能患有癫痫病,本案中存在其他的用药主体并且本案完全不能排除孟某某死亡系其它原因导致的可能性,孟某某的死亡后果不排除仅仅是时间上与白某诊断时间的巧合而已;
3、中国医学会法医鉴定中心司法鉴定过程、逻辑推理均存在重大瑕疵和疑点,该鉴定结论不能确实充分的证明白某行为与死亡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不应当作为定案的依据。
四、办案结果
本案委托至审查起诉终结。经过承办律师多次与检察院及受害人家属的沟通,2012 年6月孟某某家属和白某达成谅解协议,与此同时,金牛区检察院做出对犯罪嫌疑人的决定,最终白某获。
五、办案心得
本案可以说是一个极为成功的案例,在案件的办理中,承办律师经过多方问询以及查阅相关的医学资料,向检察院递交了一份长达八页的关于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的法律意见书。承办检察官在仔细研读律师的法律意见书之后,也从内心认可了承办律师的办案意见。同意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最终在检察官、法院以及承办律师三方努力之下,被告人终于与家属达成谅解协议,白某终获缓刑。承办律师的工作态度及取得的案件结果得到被告人及家属的强烈认可和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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