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2016年3月2日0时19分左右,陈某驾驶一车辆沿望江路由一环路方向向望江公园后门驶来,经执勤交警检查,陈某呼出气体中酒精浓度为184mg/100ml,随后前往武侯区人民医院血检为 200mg+-8mg/100ml。
二、办案过程
卓安团队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多次会见犯罪嫌疑人并认真审阅了证据材料,就案件事实情况等和被告人做了详尽的沟通,也依据事实理由向人民检察院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前往办案机关处与办案机关进行沟通等工作。
三、辩护思路
依据现有证据和专业的法律知识充分维护陈某的合法权益。
四、办案结果
陈某仅委托审查起诉阶段,此后案件进入审判阶段。
五、办案心得
危险驾驶案件往往被认为是最简单的案件,没有较大的辩护空间,除了辩护律师三大宝∶ 初犯,偶犯,态度好,往往找不出有实质辩护作用的辨点。然而辩护人认为危险驾驶这一类案件定罪最为关键的证据便是那份鉴定意见,故可以围绕检材的提取、保存、封装、送检,包括后续鉴定方法、鉴定主体、鉴定过程等进行严密的分析,找出鉴定意见的缺陷,从而打掉最为重要的定罪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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