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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某涉嫌虚假诉讼罪一案,李苗律师为其辩护。未变更罪名从轻宣判

发布时间:2021-08-13 14:56:21 浏览:5204次 案例二维码

南阳市XXX人民检察院指控,谢某的哥哥以谢某的名义出具了《xx认购书》和《收款收据》,2018年3月26日,在明知没有支付30余万元购房款及认购书上时间提前的情况下,谢某哥哥以谢某名义,到宛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让谢某和Z某在开庭时,做虚假陈述是以现金形式支付给XX老总,2019年法院判决该认购书无效,并驳回其诉求。判决后X某又提起申诉并到纪委、检察院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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