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2018年至2020年1月间,被告人X某与他人伙同在菲境外参与,2020年1月被Q县公安局立案拘留并立案侦查。
二、办案过程
本案家属委托律师进行评估性阅卷以及两次会见。在接受委托后,魏律师第一时间与Q县检察院、Q县人民法院取得联系并就案件处于何程序进行了沟通。在得知案件已经移送法院立案后,魏律师立即前往Q县人民法院进行复制卷宗,因无电子卷宗,且案卷材料众多,阅卷难度较大。魏律师通过会见以及仔细阅卷以后了解到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嫌疑人未认罪认罚、且未积极退赃的情节,在此之前也没有人向其沟通过退赃等事宜。但本案嫌疑人又认为检察机关量刑建议过重且不想自己购买的某处房产被拍卖,因此魏律师就嫌疑人自身需求向嫌疑人家属作出了详细的法律建议,并同承办检察官沟通,为其争取到降低量刑建议并认罪认罚的机会。
三、辩护思路
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为:
1、被告人的认罪态度较好;
2、被告人系;
3、被告人愿意积极退脏;
4、被告人愿意认罪认罚。
综上意见,希望检查官能降低之前对其的量刑建议。
四、办案结果
检察官同意在积极退脏的基础上降低其量刑建议。
五、办案心得
辩护律师需要通过认真研究卷宗并多次会见当事人的基础上,尽量多的找到可以进行辩护的辩点以及可以减轻处罚的情节。尤其在认罪认罚案件中,要积极把握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家属和嫌疑人自身的期望,积极同机关的承办检察官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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