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丁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云南创启律师事务所罗开勇律师为其积极辩护

发布时间:2021-12-06 15:08:34 浏览:6126次 案例二维码

一、案情简介

2019年3月12日,被告人丁某某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违章驾驶其所有的小型面包车接送县小学学生,当车行驶至某路段时被公安局民警查获。经现场检查核实,丁某某驾驶的川A×××号小型面包车核定载客人数为6人,查获实载学生43人,该车已严重超过核定人数载客。

二、办案过程

罗开勇律师在接受被告人的委托之后,结合案件的各个方面,分析案件事实,综合全案证据,为被告人制定合适的辩护意见,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三、辩护思路

1、丁某某归案后认罪态度好,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后果,超员载客的主观目的是出于帮助他人,原判处刑过重;

2、川A×××面包车系丁某某家中重要的财产,没收该车会给家庭带来重大生活压力,请求撤销原判,改判免予刑事处罚及撤销没收作案工具川A×××号面包车。

四、办案结果

(2019)云06刑终XXX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9)云0621刑初XXX号

被告人丁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作案工具面包车依法没收。

五、办案心得

在办案过程中,应考虑各种细节,综合各种证据来正确认定被告人的犯罪行为。

发表评论
去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