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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某某嫌故意伤害罪,云南创启律师事务所罗开勇律师为其积极辩护,成功获缓刑

发布时间:2021-12-07 16:50:45 浏览:5136次 案例二维码

一、案情简介

彭某某系被告人郭某某的弟媳之母,因彭某某的女儿胡某甲与郭某某之弟郭某乙的婚姻问题,彭某某与郭某某的父母多次发生争吵。2016年1月18日16时许,被告人郭某某接到父亲郭某丙的电话,说郭某某的母亲陈某甲被彭某某打伤。郭某甲随后在镇上购买一把菜刀放在摩托车上,途经镇上杨某某家门口时遇到彭某某,二人发生争吵,郭某某用菜刀将彭某某左腰部、左胸背部、左上背部多处砍伤。经鉴定,彭某某构成重伤二级。

二、办案过程

该案当事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后,罗开勇律师介入本案,在诉讼中综合分析案情和证据后提出辩护。

三、辩护思路

综合本案被告人郭某某被指控的犯罪事实以及犯罪情节,展开以下辩护。

1、被告人郭某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2、被告人郭某某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被害人给与谅解。

3、被告人郭某某主动投案,构成自首。

四、办案结果

(2016)云0625刑初XXX号

被告人郭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零六个月。

五、办案心得

在检方指控犯罪成立且证据充足、事实清楚的情况下,想要为当事人成功争取缓刑,可以通过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来达成目的。找到当事人在案件中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点,以此为由展开辩护,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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