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2008年以来,季某某与社会上的其他人员纠集在一起,为逞强争斗,报复他人,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犯罪。
季某某为实现在涉赌行业发放高利贷以牟取暴利的目的,一方面以张某1为主在涉赌场所发放高利贷,一方面纠集人员在茶室、赌博等场所以暴力相威胁,进行滋扰、殴打他人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季某某为首,张某、张某1为骨干成员,陆某某等人参与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二、办案过程
该案当事人因涉嫌、被警方涉嫌采取强制措施后,罗开勇律师介入本案,在诉讼中综合分析案情和证据后提出辩护。
三、辩护思路
综合本案被告人张某被指控的犯罪事实以及犯罪情节,展开以下辩护。
1、张某与被害人亲属达成并履行了赔偿协议,并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
2、被告人张某属自首,归案后认罪悔罪。
四、办案结果
(2018)云0629刑初XXX号
被告人张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八年六个月,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总和刑期十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
五、办案心得
本案属于多种犯罪的案件,对于故意伤害案件,除分析构成要件外,还要综合考虑主观动机、伤害结果、社会影响以及是否取得被害人谅解等量刑情节,尽量争取对被告人最有利的结果。对于寻衅滋事案件,造成社会秩序紊乱状况,人员伤亡情况也是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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