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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涉嫌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云南创启律师事务所罗开勇律师为其积极辩护

发布时间:2021-12-15 10:45:30 浏览:3306次 案例二维码

一、案情简介

2008年以来,季某某与社会上的其他人员纠集在一起,为逞强争斗,报复他人,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犯罪。

季某某为实现在涉赌行业发放高利贷以牟取暴利的目的,一方面以张某1为主在涉赌场所发放高利贷,一方面纠集人员在茶室、赌博等场所以暴力相威胁,进行滋扰、殴打他人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季某某为首,张某、张某1为骨干成员,陆某某等人参与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二、办案过程

该案当事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被警方涉嫌采取强制措施后,罗开勇律师介入本案,在诉讼中综合分析案情和证据后提出辩护。

三、辩护思路

综合本案被告人张某被指控的犯罪事实以及犯罪情节,展开以下辩护。

1、张某与被害人亲属达成并履行了赔偿协议,并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

2、被告人张某属自首,归案后认罪悔罪。

四、办案结果

(2018)云0629刑初XXX号

被告人张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总和刑期十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

五、办案心得

本案属于多种犯罪的案件,对于故意伤害案件,除分析构成要件外,还要综合考虑主观动机、伤害结果、社会影响以及是否取得被害人谅解等量刑情节,尽量争取对被告人最有利的结果。对于寻衅滋事案件,造成社会秩序紊乱状况,人员伤亡情况也是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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