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某某建设工程公司与贵州省某某铝业公司签订《煤电铝一体化项目施工合同》,开展了相关电解铝车间、氧化铝仓库、主控楼、空压站等项目建设施工,因项目发包方和第三方另有收购纠纷,建设工程完成后工程价款一直未全部支付,引起本案诉讼。
尹伟军律师从2020年接受本案委托代理后到2022年,认真履行律师职责,为办好案件,取得真正实效,先后上下贵州高原7次,风里来雨里去,披星戴月来回奔波近万公里,从收集整理证据材料制作起诉状,到提交材料立案,到申请财产保全、现场保全查封相关设备,到首次开庭审理,再到二度开庭,胜诉后及时申请强制执行,又到贵阳市开展调查取证,面对最大债权人查封在前的不利情况,尹伟军律师想方设法另辟蹊径,查封到本案相当价值其他设备并争取到首封裁定。通过调整诉讼策略,适时进行平衡交换,持续不断的紧贴跟进,最后及时争取到参与本案拍卖分配。
在疫情反复、经济下滑,各行各业举步维艰的当下,在工程款被拖欠长达5年之后,最后本案取得一次性执行到上千万的回款效果,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对律师代理工作表示高度满意并对律师表达了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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