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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黑龙江龙广律师事务所李丽丹律师为其辩护,获轻判

发布时间:2022-12-07 11:08:12 浏览:6604次 案例二维码

案情简介

2020年12月28日21时30分许,在哈尔滨市某饭店内,孙某某等人酒后无故将张某打伤,经鉴定轻伤二级。

办案过程

多次与办案人进行交流案件情况,孙某某的行为只是推了饭店一方的人一下,再次阅卷、会见充实辩护词和办案人沟通。

辩护思路

寻衅滋事罪构成要件看,孙某某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被告人认罪认罚

被告人行为情节显著轻微。

被告人主观上并不希望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发生。

被告人主观恶性极其微小。

被告人具有法定酌定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

被告人是从犯

办案结果

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律师心得

案件要多与办案机关沟通,交流案件信息,掌握准确事实,再次阅卷、会见、充实辩护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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