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0年12月28日21时30分许,在哈尔滨市某饭店内,孙某某等人酒后无故将张某打伤,经鉴定轻伤二级。
办案过程
多次与办案人进行交流案件情况,孙某某的行为只是推了饭店一方的人一下,再次阅卷、会见充实辩护词和办案人沟通。
辩护思路
从构成要件看,孙某某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被告人认罪认罚
被告人行为情节显著轻微。
被告人主观上并不希望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发生。
被告人主观恶性极其微小。
被告人具有法定酌定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
被告人是。
办案结果
判处八个月
律师心得
案件要多与办案机关沟通,交流案件信息,掌握准确事实,再次阅卷、会见、充实辩护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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