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金亚太所刑字2021第62号
【涉案罪名】
【受理日期】2021年7月4日
【承办律师】徐静雯、李情
【办案单位】L县人民检察院
【办理结果】金亚太(阜阳)分所刑辩团队于7月5日接受吴某家属的委托,徐静雯、李情律师于7月8日与检察官沟通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7月9日,检察机关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后辩护人与公安机关反复沟通罪名由变更为过失致人死亡罪,9月15日,公安机关以过失之人死亡罪移送审查起诉。辩护人经过与Y某家属长达4个月的调解协商,于11月12日获得Y某所有家属的谅解,双发达成了和解协议。12月22日,检察机关召开了不予起诉的听证会,12月30日,检察机关对吴某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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