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结果、亮点、焦点、封面语
罪名:
结果:认定自首,从轻判处并宣告
亮点:法院采纳辩护律师宣告缓刑意见
焦点:自首的认定及是否宣告缓刑
封面语:C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四川省刑事专业律师杨震介入该案辩护,C某某被法院判决认定自首,从轻判处并宣告缓刑。
二、案情简介
C某某伙同被告人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国家拆迁赔偿款30余万元。
三、办案思路
辩护人的法律意见为:
首先,本案在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前,相关组织在核实了解其他事项时,被告人便主动交代了涉嫌诈骗犯罪的事实,依法属于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次,案发后被告人及其同案在侦查阶段就已积极退缴完全部赃款,依法可从轻处罚;
第三,被告人系初犯,无违法犯罪前科,所在基层组织也出具《情况说明》,证明其平时一贯表现好,已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办案结果
某区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对C某某认定自首情节,从轻判处并宣告缓刑。
五、办案心得
因在该共同诈骗犯罪中,C某某系并被执行逮捕,涉案金额相应的量刑幅度为3至10年之间,因此能否提出具有从轻或减轻的法定情节是能否争取到缓刑的关键。经核实案件事实,依法提出具有自首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终获得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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