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结果
罪名:
结果:被告人H某某犯受贿罪,判处三年,五年,并处人民币二十万元。
亮点:自首、认罪认罚、退赃退款
焦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
封面语:H某某涉嫌受贿罪,万湛律所莫永进律师、黄雅倩律师介入后迅速捕捉到本案的焦点问题,充分结合本案的量刑情节,经充分的辩护工作后让H某某获罪轻处理。
二、基本案情
被告人H某某为国家工作人员,同另一被告人H某某2共同收受请托人人民币120万元,利用被告人H某某职务、地位所形成的便利条件,试图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办案过程
1、接受委托,并签订合同和授权委托书
2、检察院阅卷,并制作阅卷笔录
3、接到起诉书,法院阅卷
4、会见被告人H某某
5、出庭为H某某辩护
6、复庭,再次为H某某辩护
7、领取判决书
四、办案思路
1、被告人H某某为主动投案,且到案后如实供述,有自首情节,可对其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2、被告人H某某已经在案发前出动退回全部涉案的120万元款项,可酌情对其从轻、减轻处罚。
3、被告人H某某的行为实际未对案件办理结果有任何影响,并没有为请托的当事人、当事人家属或其本人谋取到任何非法利益。
4、被告人H某某认罪态度态度良好,为初犯,望合议庭能够对被告人H某某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五、办案结果
被告人H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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