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述】
当事人在2022年8月底入职了一家公司,声称收入高,还包吃住,入职后第二天就恰逢成都市新冠疫情封控,于是和同事一直待在公司租住的宿舍直到解封,后工作一周左右被公安当场挡获。在工作期间其通过公司提供的软件加外国人为好友,再由上级实施诈骗。
二、【辩护思路】
阅卷后,辩护律师认为在案证据可以显示当事人上班时间很短,且在团队中实施的工作作用很小,地位很低,同时他在疫情封控期间也并未实施诈骗行为,可以将这段时间的诈骗条数从总诈骗条数中予以剔除,从而降低总的诈骗条数,进而降低其量刑。
三、【办案结果】
承办法官并未认可辩护律师的要将疫情期间的条数予以剔除的观点,仍然在基于同案犯的既有判例基础上进行判决,认可了未遂、、立功等减轻、从轻情节,最终将当事人的量刑从法定刑十年以上降为一年。
四、【办案随笔】
对于这类案件,认定方式对于当事人的刑期至关重要,在四川地区基本是按团队共同金额或者发送条数来对个人的刑期进行认定,这就导致最后刑期会很严重,因此,如何与检察院、法院沟通,如何向当事人解释、辅导,让其尽量接受这一认定方式就非常关键,尤其是最后结果不太乐观的情况下,给当事人做好心理安抚也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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