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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猥亵案成功取保|徐权峰、储博刚律师办理Z某涉嫌强制猥亵罪案件不予批捕

发布时间:2024-05-03 12:42:44 浏览:1824次 案例二维码

承办律师:徐权峰,团队首席律师,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刑事中心书记,高级合伙人

承办律师:储博刚,团队合伙人,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刑事业务中心毒品犯罪辩护部副主任

办案经过:

2024年4月21日,徐权峰、储博刚两位律师接受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担任涉嫌强制猥亵罪案件Z某的辩护人,接受指派后立即前往A市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听取Z某的辩解与陈述。

经会见得知案件即将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但是根据A某陈述的案件事实,辩护人认为其不符合批准逮捕的条件。会见结束后,辩护人立即前往公安机关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意见。后案件经公安报捕,辩护人进而前往检察院联系承办检察官,提出案件不予批捕的理由以及提交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书,并希望检察官能够在报检察院上会讨论时,表明辩护人的观点,作出决定前能够认真考虑辩护人提交的意见以及听取Z某的辩解,并对其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

在检察院作出决定前,辩护人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以及承办警官沟通,最终办案机关综合考量之后采纳辩护人的观点,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对Z某变更为取保候审

2024年5月3日,A市公安局对Z某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A市看守所于当日释放Z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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