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当事人入职一所协助客户办理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公司,作为业务员会负责前期邀约与合同签订事项,依照公司提供的话术,向客户承诺涉案公司有能够办理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的渠道。
二、办案过程
接到家属委托后第一时间前往会见,了解到当事人在涉案公司已工作半年,案发之前网上以及工作群内就有人反映公司其实根本无能力帮客户办理证件,只是用下一批收的钱去弥补上一批证件无法办理的客户赔偿事宜。通过多次会见,律师了解到了当事人是什么时候知道外界有公司涉嫌诈骗的传言,公司对此作出了什么反应,面对没法办理证件的客户公司又是如何处理的,当事人每个月的业绩等情况,从细节着手,展开多维度的辩护。
三、辩护思路
一、主观上,当事人并不明知自己在涉案公司所从事的是诈骗行为,本质上其也是受骗者
二、2024年x月底当事人只是感到奇怪,但这并不等同于具备诈骗的主观明知心态,当事人作为基层业务员对于公司能否办证一事并无核实的期待可能性
三、2024年x月当事人的9000元业绩是旧学员主动询问普通话证,当事人没能成功劝退后,处于消极被动状态下才完成的业务
四、退一步讲,若办案机关坚持认定当事人构罪,因其作为基层业务员的属性,并不具备人身危险性,社会危险性,也不会妨碍侦查活动的顺利进行,故对其没有羁押的必要性
四、办案结果
办案机关采纳辩护人意见,未向检察院报请审查逮捕,并于拘留的第28天对当事人作出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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