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述】
当事人H某某2021年10月份在火锅店就餐时被人骚扰引起冲突,对方先动手,H某某方还手,后造成H某某方三个轻微伤,现公安机关以寻衅滋事对双方人员立案侦查,案件到检察院阶段。当事人H某某委托陈庆山律师提供阅卷服务。
二、【办案过程】
陈庆山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前往检察院查阅案卷并与检察机关进行沟通,在详细了解案情后就查阅到的案卷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分析并及时汇报给委托人H某某。
三、【办案结果】
陈庆山律师就案件向H某某及家人作了案卷反馈,并将撰写了法律意见书递交检察院,委托人H某某及其家属对陈庆山律师的工作表示认可。后续H某某未进一步委托律师。
四、【办案随笔】
刑事案件关系到当事人的生命、自由等重大利益,从接到案子的那一刻开始,办案律师就不敢懈怠,需要把握和利用办案过程的每个时间段,充分了解案情、总结案情,充分与办案机关沟通。在了解案情之后,办案律师需要迅速下判断,确认案件最薄弱的点进行重点突破,同时办案律师还要不放过任意一个小的辩点,层层递进发表辩护意见,从情理到法理的各个可能角度去说服办案机关,最大程度为当事人争取到好的结果。
本案中,辩护律师陈庆山通过阅卷工作掌握了基本的案情,迅速确立了无罪的辩护思路并撰写了法律意见书提交检察院,从各个角度论述H某某无罪。虽然后续H某某未继续委托律师,但在审查起诉阶段所做的努力相信会对检察院的决策有所影响,同时也能让H某某及家属对案件有个全面清晰的了解,以便应对后续的诉讼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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