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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案例】H某、Z某某销售假药一案,北京大成(洛阳)律师事务所张昆杰律师,二审获得减轻刑期处理

发布时间:2024-06-24 16:33:12 浏览:2125次 案例二维码

此案例已经被《庭立方优秀案例库》收录,编号2024年64号

H某涉嫌销售假药罪一案,北京大成(洛阳)律师事务所张昆杰律师为其辩护,获改判轻刑

一、案件结果、亮点、焦点、封面语

罪名:销售假药

结果:夫妻二人,一个由实刑四年改为三年三个月,一个由实刑三年半改判缓刑四年

亮点经多轮次激烈交涉,二审法院、检察院作出让步

焦点:某县公检法无管辖权

封面语:H某、Z某系广西玉林经营中药材的个体工商户,因销售当地习用药“木防己”“粉防己”被河南社旗公安立案调查,北京大成(洛阳)律师事务所张昆杰律师在一审开庭前四天紧急介入,发现一审法院无管辖权,虽据理力争,但一审法院仍不采纳意见,二审上诉后,经努力争取,出庭检察员当庭发表改变量刑意见。

、案情简介

H某、Z某某系玉林地区中药材市场普通的药材经销商夫妇,销售广西当地中药材,包括当地习用药粉防己和木防己,夫妇二人男的踏实能干,女的善良贤惠,男主外、女主内,靠贩卖药材营生,挣点小钱养家糊口,儿子上进,一家三口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普通而又平静的生活。但就是这样普通而又平静的生活在2022年9月的一天被突然打破,公安机关突然传唤Z某,指控说因社旗某诊所查出其销售到安徽亳州Z某处,后又流落到L某诊所的中药材被食药监部门抽检不合格,药材来源于你处。随后夫妇二人因涉嫌销售假药,被立案侦查,双双均身陷囹圄。后起诉至南阳市社旗县人民法院。

、办案过程

一审,我在开庭前四天经广西当地律师朋友推荐紧急介入该案。八本卷宗,时间紧迫,我硬生生把自己关在书房了三天。经仔细阅卷,突然发现社旗当地公检法机关根本就不具备管辖权,该案定性也存在问题,就不构成犯罪。后和广西、四川等地六位律师协商分工,制定了详细的辩护方案。我和周律师在前冲锋陷阵,蒋、吴、黄、陈等四位律师断后兜底,竭力为本案被告人争取到无罪化处理的结果。

一审庭审,精彩而又激烈、本来应该是辩护人和公诉人之间的你来我往、唇枪舌剑,最后却变成了辩护人和审判长之间的拉锯战。辩护人提管辖权异议,休庭,合议,被驳回;申请复议,被要求提供法律依据,出示依据,被无理驳回,请审判长自行回避。休庭。

一周后继续开庭。没有就管辖、回避问题向辩护人和被告人征询意见。一个销售假药的案件,庭审两天半,发问用了近一天半时间,事实已经被辩护人扒得非常清楚,六位辩护律师,从事实,到证据,到法律适用详细的向法庭阐述了辩护人的观点,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九名被告人不够成销售假药犯罪。但一审合议庭依然枉顾事实重判夫妻二人。H某四年,罚金26万元,Z某三年半,罚金26万元。就H某的刑期一审法院非但没有采纳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反而加重了九个月,也是出乎公诉人的预料。

夫妻二人双双上诉。

二审张昆杰律师作为辩护人继续出庭辩护。

3月18日上午十点准备开庭。审判长问辩护人是否申请回避,我说:审判长,在申请回避之前,我认为应当先解决本院是否有管辖权的问题。因为管辖在前,回避在后,管辖是前提,一审法院没有管辖权,二审法院也不能当然获得管辖权。你院都没有管辖权,提回避没有依据。

.......

多轮交涉后,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出庭检察员、主审法官作出让步,辩护律师不再坚持管辖、非法证据排除、鉴定人出庭等程序问题。

辩护人详细将辩论意见发表完毕后,二审出庭检察员当庭发表建议将本案改判的出庭意见。

、办案思路

辩护人的法律意见要点为:

一、H某、Z某并无将野木薯加工的粉防己和木防己冒充药典防己进行销售的主观故意;

二、不管是防己,还是粉防己、木防己,二者均可以兽用,而销售假药罪的假药只限于人用的药;

三、H某、Z某销售的粉防己、木防己,仅是切片,不符合《药品管理法》中药饮片的标准,不能认定为中药饮片;

四、H某、Z某售卖的粉防己、木防己,从其名称、售价上,均不至于让购买者产生错误认识,以至于当成假冒的“XX防己”或XX中的防己。

五、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默认许可销售中药材的行为,南阳市社旗县司法机关对此进行刑法打击处理,值得商榷。

六、社旗县公安对此进行长臂管辖,无法律依据,因此本案的提起公诉、审判均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七、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H某、Z某销售金额达25万元,数量28000公斤,一审法院对H某、Z某销售金额有认定有误。进而导致和同案犯W氏父子相较明显量刑不均衡。

综合上述意见要点,H某、Z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但鉴于被告人愿意在二审期间认罪认罚,法院、检察院同意给其减轻刑罚,让其妻子Z某缓刑出去,辩护人不再坚持无罪辩护。

、办案结果

检察院、法院接受了辩护人的意见,同意给夫妻二人减轻处罚,作出了(2024)豫 13 刑终 XX号,判决一个由实刑四年改为三年三个月,一个由实刑三年半改判缓刑四年.

、办案心得

权利都是争取来的,在经济下行,公检法机关逐利执法的念头作祟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为给当地财政进行创收,想尽一切办法将有利可图的案件,制造一切法律上的链接点,尽可能纳入到自己管辖的范围内办理。作为辩护律师,要坚决反对和阻止公检法机关的这种破坏市场经济环境运行的不法行为,对当事人的一切合法权利都应当想尽一切办法尽全力争取。

身为刑辩律师,我们办的不仅是案子,也是别人的人生。张昆杰律师刑辩团队,以打造有品格的法律服务为宗旨,平衡正义与温度,理解每一个时不予我的哀愁,在刑事辩护领域不断追求卓越,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亲友提供优质、高效、热情的法律服务是我们追求的终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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