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4年4月初,被告人J某在抖音评论区了解到斗鱼平台的逃税漏税业务,并联系到H某。H某向J某介绍了该业务,表示不违法但擦边。J某将自己的银行卡和身份证信息提供给H某,但因银行卡流水太少和日转账限额低而被拒绝。H某建议J某介绍朋友来做,并提供佣金。
J某询问了表哥L某,L某感兴趣并表示愿意尝试。H某与L某商定佣金为一次3000元。L某按照指示前往成都市成华区某广场进行操作。L某提供了密码和验证码,但在转账过程中卡被封。H某表示这是银行临时封控,并提供证明资料去解封。同时提出因为操作时间长,给L某加500元佣金。但最终L某的银行卡未能成功解封。之后,J某和L某尝试联系H某解决银行卡问题未果。
最后J某和L某的银行卡均被冻结,与H某的联系也中断。2024年4月23日,J某和L某前往公安局交代事件经过。
辩护思路
将在案所有信息整合分析后,马綪律师总结案件事实情况,分析案件经过,综合案件整体情况,向法院递交提请不予批准逮捕申请书。抓住当事人主观上的明知范围、犯罪阶段作分析,论述当事人J某的行为社会危害性较低。
办案过程
马綪律师接受委托之后,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本案当事人J某。会见过程中马綪律师先就案件问题向当事人J某进行询问,马綪律师先转达了家属的问候,然后告知了J某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涉嫌罪名的法律规定以及刑事诉讼的流程。
马綪律师总结案件事实情况,分析案件经过,综合案件整体情况,向法院递交提请不予批准逮捕申请书。
办理结果
马綪律师总结案件事实情况,分析案件,向法院递交不予批准逮捕申请书,经崇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公安局决定,J某无逮捕必要不予逮捕,予以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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