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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涉嫌诈骗罪一案,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苟晰辩护,获减轻处罚

发布时间:2024-12-04 16:16:09 浏览:192次 案例二维码

一、案件罪名、结果、封面语

罪名:诈骗罪

结果:减轻处罚

封面语:缅北骗局险象环生,律师维权正义行。自首情节全力争,从轻量刑曙光迎。

、案情简介

当事人新婚不久,因小生意亏本,在生活压力下受好友缅北发展邀请,踏上异国土地后却陷入诈骗园区陷阱。护照与身份证被夺,被迫从事诈骗长达 200 余日。回国半年后案发,公安局以户籍调查为由通知家属让当事人配合调查,当事人主动联系警官并前往指定地点后被公安带走。

办案过程

介入阶段: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案件,通过仔细阅卷,并结合家属前期反馈的相关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问题发现:察觉到案件中的《到案经过》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而这一情况会致使当事人丧失自首机会,对后续量刑产生不利影响。

争取认定:就此展开长达 4 个月争取自首认定的工作,期间积极采取行动,向相关部门申请调取通话记录,同时多次与检察官进行沟通,反复阐述实际情况以及当事人应被认定自首的依据和理由。

案件结果

经过不懈努力,在当事人认罪认罚的前一天,成功推动检察官认定了当事人的自首情节。在此基础上,结合当事人具备的从犯以及认罪认罚等情节,使得检察院量刑建议得以从最初的 2 年逐步调整至 1 年 7 个月,最终确定为 1 年 2 个月(按照境外累计超 30 天的标准量刑,而非依据诈骗金额量刑,若按诈骗金额量刑则应在 3 年以上)。

办案心得

这个故事,不仅是对我当事人的一次深刻教训,也是对所有人的警示。异国的“商机”背后,可能隐藏着未知的风险。在面对诱惑时,我们应保持警惕,不要轻易相信未经证实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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