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办案机关指控当事人所在公司联合其他投标公司一起串通投标,而当事人作为联系其他投标公司者,在公司直接被侦查机关带走,并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二、办案过程
接到家属委托后第一时间前往办案机关进行沟通,带着外面所了解的新信息会见当事人,对其进行法律辅导,让其在下一次提讯笔录里强化对自己有利的客观事实部分。隔天侦查机关再次去看守所讯问当事人案件事实后,最终同意了辩护人的取保申请,当事人立即从看守所里释放。
三、辩护思路
1. 虽有修改招标文件的行为,但并未造成他人或国家的直接经济损失
2. 任职的公司在该项目中并未中标,其个人也未因此事获利
3. 不具备人身危险性,社会危险性,不会妨碍侦查活动的顺利进行,现对其没有羁押的必要性
四、办案结果
办案机关采纳辩护人意见,在7天内立即对T某作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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