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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河北“杀猪盘”诈骗团伙9名成员被判刑罚

2021-08-04 10:40:10   5661次查看

河北蔚县法院宣判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

“杀猪盘”诈骗团伙9名成员被判刑罚

转自:人民法院报

本报讯  通过婚恋社交平台物色目标,与被害人建立“恋爱关系”引诱投资博彩网站,待其投入大额资金后,立即“杀猪”失联,犯罪团伙涉案金额共计450万余元。近日,河北省蔚县人民法院宣判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一年不等的刑罚。

    2020年,台湾人“阿和”(未到案)联系被告人王某某(另案处理)组织电信诈骗团伙,后王某某分别组织被告人余某某、王太某招募人员实施诈骗。“阿和”提供聊天账号、赌博平台链接以及生活开销费用,王某某负责和“阿和”联系并对余某某、王太某等团伙进行管理,余某某、王太某组织被告人余运某、王祺某等人以企业高管的身份在“对缘”“伊对”等相亲平台加好友,并通过QQ以谈恋爱的方式聊天,在取得被害人信任后,给被害人发送“金钻娱乐城”的赌博平台链接,诱惑被害人在平台充值获得高额提现。在被害人充值后采取关闭网站的行动,后台将部分诈骗所得钱款分别打给王某某、余某某、王太某以及具体聊天的被告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余某某、余运某等6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王太某、王祺某等3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9名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综合考虑各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杨永才  潘  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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