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6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广东省2021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的通知,对广东省全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生活费消费支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等八项做出了相关规定。
通知指出,根据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査总队、广东省统计局公布的2020年度统计数据及有关规定,印发《广东省2021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请依照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计算各类民事侵权案件的人身损害赔偿数额。
对于在本标准公布前本年度已审结的一审、二审案件,如适用了2020年计算标准的,二审或再审不再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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