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辩律师,有没有风险?
刑辩有风险,入行需谨慎。
很多人都知道刑事辩护,这个领域风险特别大,所以有不少律师,终其一生都不做一个刑事案件。
那么,刑事案件的风险究竟来自哪里呢?
可能无外乎这几个方面:
1.来自自身。
2.来自客户。
3.来自公检法。
4.来自未知。
一、自身带来的风险。
律师的风险,或者说最大的风险可能是来自自身。
为什么这么说呢?
其实,就像有人说的那样,一个人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一旦能够战胜自己,战胜自己的弱点,战胜自己的骄傲,那么,这个人绝对是超级牛人。
作为刑辩律师,最大的风险可能就出在自己身上。
主要原因或许是因为自己的认知不够,自己的职业能力没有达到标准,所以容易造成乌龙球,伤到自己。
比如,北京的一名女律师,第1次办刑事案件,是一个强奸类的案件,出于对客户负责任,所以他安排被告人家属制作了一份假证据,并且亲手将这份证据提交给了法官。
恰恰是这份证据,导致这名女律师自毁前途,而且更可惜的是因为这件事还失去了自由。
二、客户带来的风险。
没有永恒的朋友,也没有永恒的敌人。
关键是看出卖朋友能获得多大的利益。
只要收益足够大,敌人可以变成朋友,朋友可能就是用来出卖的,而刑辩律师对于客户来讲,有的时候啥也不是,既不是朋友,也不是敌人。
那就只能用来牺牲了。
比如,重庆打黑案件中的龚刚模和李庄。
为了龚刚模,李庄是煞费苦心据理力争,为此不惜得罪那里的办案机关(当然也包括一些领导),可谓是尽职尽责。
但是,李庄得到了什么呢?
他得到的是——龚刚模的出卖。
龚某人为了一己私利,为了能够减轻自己的刑罚,他说李庄通过眨眼的手段教唆自己翻供。
在很多人听来,这都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笑话,是天方夜谭,是天下奇闻,但是,它就真真实实的发生了。
这,就是风险。
三、来自公检法的风险。
作为专业刑辩律师,为了客户的利益,也为了公平和正义,有时难免会据理力争,会触碰到某些人的逆鳞,会让某些人感觉不爽。
如果不爽的人,心中同样装着公平和正义,那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怕的是,某些人不仅不爽,而且还想收拾一下那个让自己不爽的人,甚至还想狠狠的收拾一下,最好只剩下半条命——这样才会有记性。
前面说到的李庄(现著名非律师),直接害他的是龚某人,不过他背后肯定还有其他人,就是那些被李庄的公平正义搞的很不爽的人。
背后的人,才是真正的狠人,才是真正的危险。
律师在明,他们在暗。
四、未知的风险。
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知道风险在哪,至少作为刑辩律师可以提前预防,毕竟小心驶得万年船,即便不能行驶1万年,至少十几二十年不出风险还是有可能的。
如果根本不知道风险在哪,那才是最可怕的。
不过,或许我们只要把眼下的事情都做好,做仔细了,也是可以把那些未知风险给规避掉的。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律援助优秀律师,谯城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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