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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辩护十三式:刑辩律师,风险在哪里?

2024-06-09 12:11:39   541次查看

刑辩律师,有没有风险?

刑辩有风险,入行需谨慎。

很多人都知道刑事辩护,这个领域风险特别大,所以有不少律师,终其一生都不做一个刑事案件。

那么,刑事案件的风险究竟来自哪里呢?

可能无外乎这几个方面:

1.来自自身。

2.来自客户。

3.来自公检法。

4.来自未知。

一、自身带来的风险。

律师的风险,或者说最大的风险可能是来自自身。

为什么这么说呢?

其实,就像有人说的那样,一个人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一旦能够战胜自己,战胜自己的弱点,战胜自己的骄傲,那么,这个人绝对是超级牛人。

作为刑辩律师,最大的风险可能就出在自己身上。

 

主要原因或许是因为自己的认知不够,自己的职业能力没有达到标准,所以容易造成乌龙球,伤到自己。

比如,北京的一名女律师,第1次办刑事案件,是一个强奸类的案件,出于对客户负责任,所以他安排被告人家属制作了一份假证据,并且亲手将这份证据提交给了法官。

恰恰是这份证据,导致这名女律师自毁前途,而且更可惜的是因为这件事还失去了自由。

二、客户带来的风险。

没有永恒的朋友,也没有永恒的敌人。

关键是看出卖朋友能获得多大的利益。

只要收益足够大,敌人可以变成朋友,朋友可能就是用来出卖的,而刑辩律师对于客户来讲,有的时候啥也不是,既不是朋友,也不是敌人。

那就只能用来牺牲了。

比如,重庆打黑案件中的龚刚模和李庄。

为了龚刚模,李庄是煞费苦心据理力争,为此不惜得罪那里的办案机关(当然也包括一些领导),可谓是尽职尽责。

但是,李庄得到了什么呢?

他得到的是——龚刚模的出卖。

龚某人为了一己私利,为了能够减轻自己的刑罚,他说李庄通过眨眼的手段教唆自己翻供。

在很多人听来,这都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笑话,是天方夜谭,是天下奇闻,但是,它就真真实实的发生了。

这,就是风险。

三、来自公检法的风险。

作为专业刑辩律师,为了客户的利益,也为了公平和正义,有时难免会据理力争,会触碰到某些人的逆鳞,会让某些人感觉不爽。

如果不爽的人,心中同样装着公平和正义,那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怕的是,某些人不仅不爽,而且还想收拾一下那个让自己不爽的人,甚至还想狠狠的收拾一下,最好只剩下半条命——这样才会有记性。

前面说到的李庄(现著名非律师),直接害他的是龚某人,不过他背后肯定还有其他人,就是那些被李庄的公平正义搞的很不爽的人。

背后的人,才是真正的狠人,才是真正的危险。

律师在明,他们在暗。

四、未知的风险。

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知道风险在哪,至少作为刑辩律师可以提前预防,毕竟小心驶得万年船,即便不能行驶1万年,至少十几二十年不出风险还是有可能的。

如果根本不知道风险在哪,那才是最可怕的。

不过,或许我们只要把眼下的事情都做好,做仔细了,也是可以把那些未知风险给规避掉的。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律援助优秀律师,谯城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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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玉杰 律师

邹玉杰律师 一名主要办理刑事案件的专业律师; 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安徽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亳州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2010年,荣获亳州市法律援助优秀律师。 执业年限: 2009年至今,有15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 刑事辩护、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风险防控。 工作经历: 2008年8月——2016年12月 执业于安徽公德律师事务所 2016年12月——至今 执业于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以及金亚太长丰分所、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 目前为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业务爱好: 写文章、演讲; 坚持每年100+篇文章,20多万字,目前已坚持七年。 华东政法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首期学员,人民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七期学员! 执业十几年来,邹玉杰律师办理过一系列有影响、有效果的刑事、民事案件,包括王某某等安徽特大涉黑团伙案(公安厅督办,谯城区法院一审)、亳州“路怒”案(马某某涉嫌寻衅滋事案)、桂林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合肥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7公斤毒品案、饮片厂土地被收回案等等,均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 2021年~2024年成功案例: 1、李某箐诈骗案 基本案情:李某旅游时认识个驴友,感觉不错,发展为男女朋友。其手机和大部分支付工具(如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均被男朋友使用,后来李某涉嫌诈骗罪。 辩护观点:依照罪刑法定,不构成诈骗罪; 最后结果:侦查阶段未批准逮捕,进而取保候审。不出意外,最终应为无罪。 2、梁某得危害珍贵野生动物案 基本案情:梁某涉嫌购买穿山甲两公斤并进行销售,被抓获归案,涉嫌罪名为危害珍贵野生动物罪。 辩护观点:根据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梁某涉嫌犯罪,因为证据不足; 最后结果: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3、鲁某群诈骗案 基本案情:鲁某曾帮他人办事,借此机会向别人借款数十万元,一直未能偿还,之后曾向对方出具借条以及还款计划。最近被侦查机关查获,罪名为诈骗罪。 辩护观点:根据现有案件事实,应属于典型的民事纠纷,不属于诈骗罪,侦查机关插手民事纠纷,显然不符合依法治国理念。 最后结果: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4、张某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基本案情:涉嫌虚开税票金额6个多亿,当事人张某涉嫌税额为1300余万元,按照法律规定,属于量刑最重的一个级别,至少应在十年以上量刑; 辩护观点: 其一、从犯情节,参与时间短; 其二、获利较少; 其三、案件中的审计报告存在致命缺陷,不应该作为定案依据。 判决结果:最终辩护观点被法庭采纳,张某被认定为从犯,量刑有期徒刑三年,并适用缓刑。 5、陈某怀故意杀人案 基本案情:陈某女儿女婿因炒股欠下巨额债务,于是女婿想和女儿一起自杀以求解脱,女儿不太愿意,双方发生冲突,陈某激动情况下,杀害了女婿。 辩护观点: 其一、受害人有一定过错; 其二、被告人属于激情杀人; 其三、已取得受害人家人谅解。 判决结果:最终辩护观点被法庭采纳,法庭判处陈某十五年有期徒刑,当事人比较满意。 6、蒙城黄某某故意杀人案 基本案情:黄某某丈夫及其孩子吃过黄某某做的饭菜后,均有中毒现象,后黄的丈夫抢救无效死亡,检方指控黄某某故意杀人,一审判处死刑,二审改判死缓,经申诉后,进入再审程序; 辩护观点:证据不足以证明黄某某存在投毒行为,依照“疑罪从无”原则,应改判无罪; 判决结果:再审改判无罪。 B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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