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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演讲,应该注意点什么?

2024-07-06 22:45:43   414次查看

律师演讲,应该注意什么?

作为律师,在公共场合演讲,或许不一定特别频繁发生。

但是,公开表达,把自己的观点或主张清晰的传达出去,却是一个大概率发生的事情,因为开庭审理案件时,作为律师就必须做到条理清晰的把观点传达黑法官。

让法官快速听明白,并且愿意接受我们的观点,是律师一辈子都要练习的技能。

如何才能练好公开表达?

有没有什么经检测有效的套路呢?

还真有:

1.一次只讲述一个重点。

2.讲故事,不要只讲道理。

3.讲自己的故事。

4.要有起承转合。

5.要有画面。

6.要有金句。

〇一

一次只讲一个重点

少即是多:少则得,多则惑。

 

人类的大脑都有惰性,能少记一点东西,就能降低些能耗,那么,我们就偏向于少记东西。

所以,我们在公开表达时,最好一次只说一个重要的事情,而不要说太多。

否则,即便我们说了10件事情,听众最终可能也只能记住一件事情,那么我们多说的那些事情,既浪费了时间精力,又影响了听众的体验。

得不偿失。

〇二

讲故事,不要只讲道理

如果我们经常听课,你会发现那些特别受欢迎的老师,通常特别会讲故事,而不是指故讲道理。

最好的办法是将大道理包含在故事里面,在讲故事的同时,道理已经输出完毕。

故事和道理,二者是同步的。

因为,我们人类的祖先最初是没有文字的,想要传达一些事情只能靠讲故事,所以喜欢听故事,早已经写在我们的基因里面。

〇三

讲自己的故事

故事有很多,哪种故事更能吸引听众呢?

如果我们讲述了一个远在非洲的故事,听众就会心里犯嘀咕——这事情与我有什么关系呢?

我们都更喜欢听那些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故事,要么是自己的故事,要么是自己朋友的故事。

作为演讲者,我们最好是讲述那些发生在我们身上的故事,这些故事更有吸引力,更有可能对听众产生启发。

〇四

有起承转合

古人说,文似看山不喜平。

公开表达,也是一样——平铺直叙,不可能吸引听众的注意力,而那些有低谷有高潮、有起有落有惊喜的讲述方式,最能吸引人。

相反,平铺直叙缺乏起伏的讲述,很容易让听众打瞌睡想先休息一会。

讲故事的套路,西方有“英雄之旅”的模板,我们东方有台湾作家许荣哲的讲故事套路——靶心人公式:

1.目标。

2.阻碍。

3.努力。

4.结果。(首次结果往往貌似很好,实则有潜在问题)

 

5.意外。

6.转弯。

7.结局。

〇五

要有画面感

人类的大脑,更容易记住图片,对于文字却不太敏感。

如果我们在叙述一件事情时,讲述更多细节,多用动词而非形容词,那就更容易在听众大脑里形成画面,这就更容易让听众记住。

〇六

要有金句

大段大段的句子,几乎没有人能快速记住。

相反,简短有力而又押韵的金句,往往会给人深刻的印象,更容易被记住。

少即是多,少更容易记住。

别管说了多少,能让听众记住一部分,就是一次演讲中最大的成绩。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律援助优秀律师,谯城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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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玉杰 律师

邹玉杰律师 一名主要办理刑事案件的专业律师; 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安徽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亳州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2010年,荣获亳州市法律援助优秀律师。 执业年限: 2009年至今,有15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 刑事辩护、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风险防控。 工作经历: 2008年8月——2016年12月 执业于安徽公德律师事务所 2016年12月——至今 执业于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以及金亚太长丰分所、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 目前为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业务爱好: 写文章、演讲; 坚持每年100+篇文章,20多万字,目前已坚持七年。 华东政法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首期学员,人民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七期学员! 执业十几年来,邹玉杰律师办理过一系列有影响、有效果的刑事、民事案件,包括王某某等安徽特大涉黑团伙案(公安厅督办,谯城区法院一审)、亳州“路怒”案(马某某涉嫌寻衅滋事案)、桂林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合肥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7公斤毒品案、饮片厂土地被收回案等等,均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 2021年~2024年成功案例: 1、李某箐诈骗案 基本案情:李某旅游时认识个驴友,感觉不错,发展为男女朋友。其手机和大部分支付工具(如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均被男朋友使用,后来李某涉嫌诈骗罪。 辩护观点:依照罪刑法定,不构成诈骗罪; 最后结果:侦查阶段未批准逮捕,进而取保候审。不出意外,最终应为无罪。 2、梁某得危害珍贵野生动物案 基本案情:梁某涉嫌购买穿山甲两公斤并进行销售,被抓获归案,涉嫌罪名为危害珍贵野生动物罪。 辩护观点:根据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梁某涉嫌犯罪,因为证据不足; 最后结果: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3、鲁某群诈骗案 基本案情:鲁某曾帮他人办事,借此机会向别人借款数十万元,一直未能偿还,之后曾向对方出具借条以及还款计划。最近被侦查机关查获,罪名为诈骗罪。 辩护观点:根据现有案件事实,应属于典型的民事纠纷,不属于诈骗罪,侦查机关插手民事纠纷,显然不符合依法治国理念。 最后结果: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4、张某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基本案情:涉嫌虚开税票金额6个多亿,当事人张某涉嫌税额为1300余万元,按照法律规定,属于量刑最重的一个级别,至少应在十年以上量刑; 辩护观点: 其一、从犯情节,参与时间短; 其二、获利较少; 其三、案件中的审计报告存在致命缺陷,不应该作为定案依据。 判决结果:最终辩护观点被法庭采纳,张某被认定为从犯,量刑有期徒刑三年,并适用缓刑。 5、陈某怀故意杀人案 基本案情:陈某女儿女婿因炒股欠下巨额债务,于是女婿想和女儿一起自杀以求解脱,女儿不太愿意,双方发生冲突,陈某激动情况下,杀害了女婿。 辩护观点: 其一、受害人有一定过错; 其二、被告人属于激情杀人; 其三、已取得受害人家人谅解。 判决结果:最终辩护观点被法庭采纳,法庭判处陈某十五年有期徒刑,当事人比较满意。 6、蒙城黄某某故意杀人案 基本案情:黄某某丈夫及其孩子吃过黄某某做的饭菜后,均有中毒现象,后黄的丈夫抢救无效死亡,检方指控黄某某故意杀人,一审判处死刑,二审改判死缓,经申诉后,进入再审程序; 辩护观点:证据不足以证明黄某某存在投毒行为,依照“疑罪从无”原则,应改判无罪; 判决结果:再审改判无罪。 B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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