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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批准逮捕前,有没有必要委托律师?

2025-04-11 15:02:57   135次查看

文:邹玉杰律师;

做一辈子刑辩,防一万人失足……

在刑事案件中,批准逮捕之前是否需要请律师,以及律师的作用体现在哪里,是许多人遇到此类问题时常常纠结的。

很多人认为在这个阶段请律师根本没有什么作用,因为如果检察官认为案件确实有问题,即使不请律师,也很可能不会批准逮捕。

反之,如果案件确实没有太大问题,且嫌疑人确实涉嫌刑事犯罪,即使请了律师,检察官也不会因此就变更强制措施或不批准逮捕。

按照这个逻辑,似乎在这个阶段请律师与否并没有实质性的区别,甚至有人认为请律师就是花冤枉钱,没有任何价值。

然而,个人认为这种说法是片面的。

当然,在某些情况下,这种说法可能是正确的,但在大多数情况下,事实可能恰恰相反。因为任何事情都具有多样性,存在多种可能性。

那么,在批准逮捕之前请律师到底会不会有作用?或者说,律师能起到什么样的具体作用呢?

其实,在批准逮捕之前,律师至少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发挥作用:

首先,律师需要深入了解案情,与犯罪嫌疑人进行多次、深入的沟通。

通过反复交流,律师要弄清楚案件是否存在冤假错案的情况,具体冤在哪里、错在哪里,把每一个细节都搞清楚,确保事实清晰明了。

在此基础上,律师需要做出合理的判断,评估案件是否存在问题,问题的严重程度以及问题的具体所在。

其次,律师要为嫌疑人提供客观的分析。

这包括分析案件是否有无罪的可能性,是否有可能不批准逮捕。

即便案件有罪,律师也要评估是否有可能将案件情节减轻。例如,如果嫌疑人有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也不存在串供或自杀的风险,那么就有可能不批准逮捕,先将嫌疑人释放。

律师需要向嫌疑人清楚地解释这些可能性,帮助他们理解案件的实际情况。

再次,律师还要为嫌疑人树立信心。

要让嫌疑人意识到,他们确实有很大的可能是无罪的、清白的。但仅仅知道这一点还不够,嫌疑人还需要从内心真正相信这一点,并在行为上表现出来。

 

律师要帮助嫌疑人向公安、检察官传达这种信心,让他们意识到嫌疑人可能被冤枉,案件可能存在冤假错案的情况。

通过这种方式,律师不仅为嫌疑人提供了法律支持,还帮助他们在心理上应对这一艰难的过程。

只有当律师展现出这种专业气质,才能真正感染并打动检察官,最终说服检察官做出对嫌疑人有利的决定——不批准逮捕,先将嫌疑人释放。

第四方面,律师要和检察官反复沟通。

律师还需要通过会见当事人和与侦查人员沟通后了解的情况,结合自己的专业判断,得出当事人可能无罪的结论,并巧妙的传达给检察官。

律师需要将这些理由,包括各种证据、法律规定以及案件事实,向检察官清晰地分析和说明。这就是沟通的价值所在,它能够逐渐动摇检察官心中"嫌疑人必然有罪"的成见。

最后,律师需要准备一份书面的法律意见书,比如不批准逮捕申请书,详细认真地提交给检察官。

这份意见书应当涵盖案件事实、证据、法律规定,以及类似的案例,包括公报案例、指导案例或同法院的案例。通过这一步,再次加深检察官的印象,让他意识到这个案件可能存在冤假错案的情况。

通过以上几个步骤,律师可能达到两种效果:

一是让犯罪嫌疑人建立起信心,发自内心地相信自己确实是清白的。

因为相由心生,只有内心坚定地信任自己,这种信心才能从脸上、从气质上表现出来,进而影响他人。

二是律师可以通过与嫌疑人的沟通,以及自身的专业判断,来影响办案检察官。

三是律师需要准备书面材料,进一步说服检察官,让他相信当事人有可能是无罪的。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有可能得到一个更有利于嫌疑人的结果。

所以说,委托律师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只是,很多时候,案件无法重新再来一次,因此我们无法直接验证律师的作用到底有多大而已。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谯城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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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邹玉杰 律师

邹玉杰律师 一名主要办理刑事案件的专业律师; 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安徽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亳州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2010年,荣获亳州市法律援助优秀律师。 执业年限: 2009年至今,有16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 刑事辩护、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风险防控。 工作经历: 2008年8月——2016年12月 执业于安徽公德律师事务所 2016年12月——至今 执业于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以及金亚太长丰分所、安徽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 目前为安徽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业务爱好: 写文章、演讲; 坚持每年200+篇文章,30多万字,目前已坚持八年。 华东政法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首期学员,人民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七期学员! 执业十几年来,邹玉杰律师办理过一系列有影响、有效果的刑事、民事案件,包括王某某等安徽特大涉黑团伙案(公安厅督办,谯城区法院一审)、亳州“路怒”案(马某某涉嫌寻衅滋事案)、桂林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合肥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7公斤毒品案、饮片厂土地被收回案等等,均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 2021年~2024年成功案例: 1、李某箐诈骗案 基本案情:李某旅游时认识个驴友,感觉不错,发展为男女朋友。其手机和大部分支付工具(如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均被男朋友使用,后来李某涉嫌诈骗罪。 辩护观点:依照罪刑法定,不构成诈骗罪; 最后结果:侦查阶段未批准逮捕,进而取保候审。不出意外,最终应为无罪。 2、梁某得危害珍贵野生动物案 基本案情:梁某涉嫌购买穿山甲两公斤并进行销售,被抓获归案,涉嫌罪名为危害珍贵野生动物罪。 辩护观点:根据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梁某涉嫌犯罪,因为证据不足; 最后结果: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3、鲁某群诈骗案 基本案情:鲁某曾帮他人办事,借此机会向别人借款数十万元,一直未能偿还,之后曾向对方出具借条以及还款计划。最近被侦查机关查获,罪名为诈骗罪。 辩护观点:根据现有案件事实,应属于典型的民事纠纷,不属于诈骗罪,侦查机关插手民事纠纷,显然不符合依法治国理念。 最后结果: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4、张某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基本案情:涉嫌虚开税票金额6个多亿,当事人张某涉嫌税额为1300余万元,按照法律规定,属于量刑最重的一个级别,至少应在十年以上量刑; 辩护观点: 其一、从犯情节,参与时间短; 其二、获利较少; 其三、案件中的审计报告存在致命缺陷,不应该作为定案依据。 判决结果:最终辩护观点被法庭采纳,张某被认定为从犯,量刑有期徒刑三年,并适用缓刑。 5、陈某怀故意杀人案 基本案情:陈某女儿女婿因炒股欠下巨额债务,于是女婿想和女儿一起自杀以求解脱,女儿不太愿意,双方发生冲突,陈某激动情况下,杀害了女婿。 辩护观点: 其一、受害人有一定过错; 其二、被告人属于激情杀人; 其三、已取得受害人家人谅解。 判决结果:最终辩护观点被法庭采纳,法庭判处陈某十五年有期徒刑,当事人比较满意。 6、蒙城黄某某故意杀人案 基本案情:黄某某丈夫及其孩子吃过黄某某做的饭菜后,均有中毒现象,后黄的丈夫抢救无效死亡,检方指控黄某某故意杀人,一审判处死刑,二审改判死缓,经申诉后,进入再审程序; 辩护观点:证据不足以证明黄某某存在投毒行为,依照“疑罪从无”原则,应改判无罪; 判决结果:再审改判无罪。 B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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