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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辩律师:是否应该发上等愿,向宽处行?

2024-11-03 17:58:56   522次查看

文:邹玉杰律师;

做一辈子刑辩,防一万人失足……

在法律的殿堂中,刑辩律师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他们不仅捍卫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是法治社会的坚定守护者。

正如左宗棠写在苏州梅园得那句话:

“发上等愿,结中等缘,享下等福;

择高处立,就平处坐,向宽处行。”

这句话不仅是一种生活哲学,也是刑辩律师在职业生涯中应当秉持的原则。

一、发上等愿:追求正义与法律的崇高理想

刑辩律师的首要任务,是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正。应当以追求正义为最高目标,这便是“发上等愿”。

在每一起案件中,无论面对多大的压力和挑战,刑辩律师都应坚持法律的正义原则,不屈不挠地为当事人辩护。

这种追求,不仅仅是为了赢得案件胜诉,更是为了协助某些单位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二、结中等缘:建立合理的职业关系

在法律实践中,刑辩律师需要与法官、检察官、警察以及当事人等多方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

这,便是“结中等缘”。

 

合理的职业关系,有助于刑辩律师更好地了解案件的全貌,获取必要的信息和证据,从而为当事人提供更有力的法律服务。

同时,这种关系也要求刑辩律师在保持专业独立性的同时,能够与各方进行有效沟通,确保法律程序的顺利进行。

三、享下等福:保持谦逊与自我约束

刑辩律师在享受职业成就的同时,也应保持谦逊的态度,这便是“享下等福”。

每一个刑辩人都应当意识到,自己的成功不仅仅源于个人的努力,更是社会法治环境和团队合作的结果。

因此,刑辩律师应当时刻保持自我约束,不骄不躁,不断学习,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以更好地服务于当事人和社会。

上善若水,水从来不愿往高处走,总是哪里低洼往哪走,最终养成浩然大气。

四、择高处立:追求专业的卓越

在法律领域,刑辩律师应当不断追求专业的卓越,这便是“择高处立”。

作为刑辩律师,需要不断更新自己的法律知识,掌握最新的法律动态,提高自己的辩论技巧和策略思维。

只有这样,刑辩律师才能在复杂的法律环境中站稳脚跟,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唯有如此,才能获得客户的认可,才会形成良性循环,让客户成为我们的宣传员。

五、就平处坐:保持平和的心态

法律工作往往充满压力和挑战,刑辩律师需要保持平和的心态,这便是“就平处坐”。

在面对复杂的案件和激烈的法庭辩论时,保持冷静和理性至关重要。

佛家有云:静则生慧。

这种平和的心态有助于刑辩律师更好地分析案件,做出正确的判断,同时也有助于他们在高压环境下保持身心健康。

 

健康的身心,不仅是革命的本钱,也是辛苦办案的必备基础。

六、向宽处行:拓展视野与胸怀

刑辩律师在职业生涯中,应当不断拓展自己的视野和胸怀,这便是“向宽处行”。

想成为刑辩高手,就应当关注社会的发展和变化,理解不同文化和价值观,这有助于个人在处理案件时考虑得更加全面和深入。

同时,刑辩律师也应当具备宽广的胸怀,能够包容和理解当事人的处境,为他们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法律服务。

七、言而总之

总之,刑辩律师作为法律的守护者,需要一步一个脚印的努力,争取让每个客户都满意。

刑辩律师,更应当以“发上等愿,结中等缘,享下等福;择高处立,就平处坐,向宽处行”为职业准则,不断追求专业卓越,建立合理的职业关系,保持谦逊与自我约束,拓展视野与胸怀,以实现个人价值和社会正义的双重目标。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律援助优秀律师,谯城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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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玉杰 律师

邹玉杰律师 一名主要办理刑事案件的专业律师; 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安徽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亳州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2010年,荣获亳州市法律援助优秀律师。 执业年限: 2009年至今,有15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 刑事辩护、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风险防控。 工作经历: 2008年8月——2016年12月 执业于安徽公德律师事务所 2016年12月——至今 执业于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以及金亚太长丰分所、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 目前为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业务爱好: 写文章、演讲; 坚持每年100+篇文章,20多万字,目前已坚持七年。 华东政法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首期学员,人民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七期学员! 执业十几年来,邹玉杰律师办理过一系列有影响、有效果的刑事、民事案件,包括王某某等安徽特大涉黑团伙案(公安厅督办,谯城区法院一审)、亳州“路怒”案(马某某涉嫌寻衅滋事案)、桂林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合肥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7公斤毒品案、饮片厂土地被收回案等等,均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 2021年~2024年成功案例: 1、李某箐诈骗案 基本案情:李某旅游时认识个驴友,感觉不错,发展为男女朋友。其手机和大部分支付工具(如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均被男朋友使用,后来李某涉嫌诈骗罪。 辩护观点:依照罪刑法定,不构成诈骗罪; 最后结果:侦查阶段未批准逮捕,进而取保候审。不出意外,最终应为无罪。 2、梁某得危害珍贵野生动物案 基本案情:梁某涉嫌购买穿山甲两公斤并进行销售,被抓获归案,涉嫌罪名为危害珍贵野生动物罪。 辩护观点:根据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梁某涉嫌犯罪,因为证据不足; 最后结果: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3、鲁某群诈骗案 基本案情:鲁某曾帮他人办事,借此机会向别人借款数十万元,一直未能偿还,之后曾向对方出具借条以及还款计划。最近被侦查机关查获,罪名为诈骗罪。 辩护观点:根据现有案件事实,应属于典型的民事纠纷,不属于诈骗罪,侦查机关插手民事纠纷,显然不符合依法治国理念。 最后结果: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4、张某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基本案情:涉嫌虚开税票金额6个多亿,当事人张某涉嫌税额为1300余万元,按照法律规定,属于量刑最重的一个级别,至少应在十年以上量刑; 辩护观点: 其一、从犯情节,参与时间短; 其二、获利较少; 其三、案件中的审计报告存在致命缺陷,不应该作为定案依据。 判决结果:最终辩护观点被法庭采纳,张某被认定为从犯,量刑有期徒刑三年,并适用缓刑。 5、陈某怀故意杀人案 基本案情:陈某女儿女婿因炒股欠下巨额债务,于是女婿想和女儿一起自杀以求解脱,女儿不太愿意,双方发生冲突,陈某激动情况下,杀害了女婿。 辩护观点: 其一、受害人有一定过错; 其二、被告人属于激情杀人; 其三、已取得受害人家人谅解。 判决结果:最终辩护观点被法庭采纳,法庭判处陈某十五年有期徒刑,当事人比较满意。 6、蒙城黄某某故意杀人案 基本案情:黄某某丈夫及其孩子吃过黄某某做的饭菜后,均有中毒现象,后黄的丈夫抢救无效死亡,检方指控黄某某故意杀人,一审判处死刑,二审改判死缓,经申诉后,进入再审程序; 辩护观点:证据不足以证明黄某某存在投毒行为,依照“疑罪从无”原则,应改判无罪; 判决结果:再审改判无罪。 B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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