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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屠刀再次挥向弱者:以前惹不起,现在躲不过?

2024-11-18 13:22:49   108次查看

文:邹玉杰律师;
做一辈子刑辩,防一万人失足……

 

宜兴某职业学校,屠刀再次挥向弱者

〇一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前几天,珠海市体育中心,62岁的樊某驾车横冲直撞正在锻炼的市民,造成35人死亡43人受伤。至于原因,据说是因为樊某对其离婚后财产分割结果不满。

11月16日再次发生恶性事件,宜兴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21岁的徐某金,又将屠刀挥向了在校学生或者老师,造成8人死亡,17人受伤。原因,据说是因为考试不合格没拿到毕业证,加上对实习期间的劳动报酬不太满意。

〇二

给人的感觉,现在不管在哪个地方都不太安全。

单位里,不安全,经常有人勾心斗角,搞得你死我活;

大街上也不安全,因为有人开车横冲直闯;

校园里,按理说应该相对安全,毕竟这里是象牙塔,先不管这个象牙塔是好是坏。

结果也不安全,完全挡不住过重戾气的疯狂。

或许在大多数人看来考试不合格,没有拿到毕业证,那根本就不是学校的原因,更不是其他同学在作梗。实际上如果我们比较理智,那就应该在自身方面寻找原因——别人都能毕业,为什么我不能毕业?

找到根本原因,想办法解决就可以了。

甚至有些人的级别更高,想法会更独特——把每一个困难痛苦都当做锻炼自己的试金石,或者是迈向成功的垫脚石。

一旦换个角度考虑问题,思路就会特别开阔,郁闷纠结的心情也会豁然开朗。

一旦心胸开阔了,做人做事的格局就打开了,做事情成功的概率也会越来越高。

不信的话,其实可以试一下。

〇三

目前,不管樊某或者徐某杀害别人的原因究竟是什么,也不管他们曾经是否遭受过相对不公平的待遇,但是把屠刀挥向那些更弱小的生命,这种方式都是不可取的。

不出意外的话,他们两个必然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这两起案件影响实在是太恶劣了。

其他的姑且不说,至少对于受害人来讲,为此付出的代价有点太高——又没招谁,也没有惹谁,竟然祸从天降!

真是,根本没地方说理。

而且这种伤害让人防不胜防。

比如,珠海市体育中心的受害者,至少是在正常的锻炼,既没有影响到樊某的正常行驶,也没有给其他人造成任何伤害,竟然突然间被车给撞飞了。

再比如,宜兴市的这个职业技术学院,周六的晚上6:30,学校内的同学或者老师,都在正常的吃晚饭或者是晚饭后的散步时间,谁能想到突然就有一把刀刺向了自己。

根本想不到,当然也没办法去防备。

〇四

想要远离这些无妄之灾,我们面前摆着的只有两条路:

第1条路,尽量的远离他们。惹不起,还是能躲得起的。

第2条路,就是更加温柔的对待这个社会,尽量温柔的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特别是那些有愤世嫉俗潜质的人,以及那些曾经遭遇过各种打击,行走在崩溃边缘的人,一定要更加温柔的善待。

因为一念成魔,一念成佛

这些人如果被更加粗暴的对待,随时都有可能化身为魔鬼魔鬼。但是如果被温柔善待了,也有可能随时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律援助优秀律师,谯城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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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玉杰 律师

邹玉杰律师 一名主要办理刑事案件的专业律师; 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安徽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亳州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2010年,荣获亳州市法律援助优秀律师。 执业年限: 2009年至今,有15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 刑事辩护、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风险防控。 工作经历: 2008年8月——2016年12月 执业于安徽公德律师事务所 2016年12月——至今 执业于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以及金亚太长丰分所、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 目前为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业务爱好: 写文章、演讲; 坚持每年100+篇文章,20多万字,目前已坚持七年。 华东政法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首期学员,人民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七期学员! 执业十几年来,邹玉杰律师办理过一系列有影响、有效果的刑事、民事案件,包括王某某等安徽特大涉黑团伙案(公安厅督办,谯城区法院一审)、亳州“路怒”案(马某某涉嫌寻衅滋事案)、桂林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合肥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7公斤毒品案、饮片厂土地被收回案等等,均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 2021年~2024年成功案例: 1、李某箐诈骗案 基本案情:李某旅游时认识个驴友,感觉不错,发展为男女朋友。其手机和大部分支付工具(如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均被男朋友使用,后来李某涉嫌诈骗罪。 辩护观点:依照罪刑法定,不构成诈骗罪; 最后结果:侦查阶段未批准逮捕,进而取保候审。不出意外,最终应为无罪。 2、梁某得危害珍贵野生动物案 基本案情:梁某涉嫌购买穿山甲两公斤并进行销售,被抓获归案,涉嫌罪名为危害珍贵野生动物罪。 辩护观点:根据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梁某涉嫌犯罪,因为证据不足; 最后结果: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3、鲁某群诈骗案 基本案情:鲁某曾帮他人办事,借此机会向别人借款数十万元,一直未能偿还,之后曾向对方出具借条以及还款计划。最近被侦查机关查获,罪名为诈骗罪。 辩护观点:根据现有案件事实,应属于典型的民事纠纷,不属于诈骗罪,侦查机关插手民事纠纷,显然不符合依法治国理念。 最后结果: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4、张某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基本案情:涉嫌虚开税票金额6个多亿,当事人张某涉嫌税额为1300余万元,按照法律规定,属于量刑最重的一个级别,至少应在十年以上量刑; 辩护观点: 其一、从犯情节,参与时间短; 其二、获利较少; 其三、案件中的审计报告存在致命缺陷,不应该作为定案依据。 判决结果:最终辩护观点被法庭采纳,张某被认定为从犯,量刑有期徒刑三年,并适用缓刑。 5、陈某怀故意杀人案 基本案情:陈某女儿女婿因炒股欠下巨额债务,于是女婿想和女儿一起自杀以求解脱,女儿不太愿意,双方发生冲突,陈某激动情况下,杀害了女婿。 辩护观点: 其一、受害人有一定过错; 其二、被告人属于激情杀人; 其三、已取得受害人家人谅解。 判决结果:最终辩护观点被法庭采纳,法庭判处陈某十五年有期徒刑,当事人比较满意。 6、蒙城黄某某故意杀人案 基本案情:黄某某丈夫及其孩子吃过黄某某做的饭菜后,均有中毒现象,后黄的丈夫抢救无效死亡,检方指控黄某某故意杀人,一审判处死刑,二审改判死缓,经申诉后,进入再审程序; 辩护观点:证据不足以证明黄某某存在投毒行为,依照“疑罪从无”原则,应改判无罪; 判决结果:再审改判无罪。 B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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