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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做刑事案件的律师,为何不太愿碰民事案件?

2025-04-11 15:02:19   252次查看

文:邹玉杰律师;

做一辈子刑辩,防一万人失足……

经常有人对一个问题感到困惑:为什么一些专做刑事案件的律师,基本上都不太愿意碰民事案件?

有人觉得奇怪,认为即使主要做刑事案件,偶尔也可以做一些民事案件,何况有些案件还能收到不少费用。

就这个问题,不少朋友也问过我,其实我的答案是下面这个样子。当然,这种答案可能见仁见智,有的人可能不太同意这个观点。

首先,主要做刑事案件的律师,肯定是特别喜欢刑事案件的。

一个喜欢做刑事案件的人,等于找到了自己特别喜欢的事情。一个人能够特别喜欢的事情并不会太多,既然喜欢刑事案件,往往就不太喜欢民事案件了。

其次,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

如果特别喜欢刑事案件,那么他大多数精力都会放在研究如何办理刑事案件,如何将刑事案件办理得更有效果上。

这样的话,就不太可能有更多的精力去研究民事案件。没有精力去研究民事案件,却去做民事案件,往往结果就不会太理想,这样的话,等于是对当事人不负责任。

最后,喜欢又特别专注于刑事案件的律师,大多数都是一种理想主义者,不太愿意做一个不负责任的律师。

做事情讲究效率,一个没有效率的律师,很难将专业做到极致。而一个讲究效率的人,往往善于利用时间,将时间的价值最大化。

 

如果一个主要做刑事案件的律师,突然或偶尔去研究一个特别麻烦的民事案件,研究完之后,只为了做这一个案件,下一次再碰到或再做民事案件,不知道猴年马月,那么这次花费在这个民事案件上的时间,就没有最大化。

如果同样的时间用来研究刑事案件,效率和利益都可以最大化,至少你研究的刑事案件的经验,在不久的将来还可以用在其他刑事案件上,那么这个劳动就是有价值的,可以重复利用。

相反,偶尔做了一个民事案件,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研究,得出来的经验或心得根本没有机会再次用到,那这个时间就有点太浪费了,没有充分发挥它的价值。

所以多数律师不太愿意为了单独的一个民事案件,浪费太多的时间和精力。

综合上述三个方面可以看出,一个主要做刑事案件的律师,往往特别喜欢这件事情,又喜欢将自己的时间和利润最大化,让时间的价值最大化。这种情况下,他注定不可能为了一个案件而浪费过多的时间和精力。

正是这种思维方式,才能让人将大量精力集中在自己真正热爱的领域。只有如此,我们才能在特定领域取得更大的突破,甚至创造非凡的成就。

因此,专注是形成专业的关键。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谯城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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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邹玉杰 律师

邹玉杰律师 一名主要办理刑事案件的专业律师; 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安徽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亳州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2010年,荣获亳州市法律援助优秀律师。 执业年限: 2009年至今,有16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 刑事辩护、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风险防控。 工作经历: 2008年8月——2016年12月 执业于安徽公德律师事务所 2016年12月——至今 执业于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以及金亚太长丰分所、安徽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 目前为安徽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业务爱好: 写文章、演讲; 坚持每年200+篇文章,30多万字,目前已坚持八年。 华东政法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首期学员,人民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七期学员! 执业十几年来,邹玉杰律师办理过一系列有影响、有效果的刑事、民事案件,包括王某某等安徽特大涉黑团伙案(公安厅督办,谯城区法院一审)、亳州“路怒”案(马某某涉嫌寻衅滋事案)、桂林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合肥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7公斤毒品案、饮片厂土地被收回案等等,均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 2021年~2024年成功案例: 1、李某箐诈骗案 基本案情:李某旅游时认识个驴友,感觉不错,发展为男女朋友。其手机和大部分支付工具(如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均被男朋友使用,后来李某涉嫌诈骗罪。 辩护观点:依照罪刑法定,不构成诈骗罪; 最后结果:侦查阶段未批准逮捕,进而取保候审。不出意外,最终应为无罪。 2、梁某得危害珍贵野生动物案 基本案情:梁某涉嫌购买穿山甲两公斤并进行销售,被抓获归案,涉嫌罪名为危害珍贵野生动物罪。 辩护观点:根据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梁某涉嫌犯罪,因为证据不足; 最后结果: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3、鲁某群诈骗案 基本案情:鲁某曾帮他人办事,借此机会向别人借款数十万元,一直未能偿还,之后曾向对方出具借条以及还款计划。最近被侦查机关查获,罪名为诈骗罪。 辩护观点:根据现有案件事实,应属于典型的民事纠纷,不属于诈骗罪,侦查机关插手民事纠纷,显然不符合依法治国理念。 最后结果: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4、张某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基本案情:涉嫌虚开税票金额6个多亿,当事人张某涉嫌税额为1300余万元,按照法律规定,属于量刑最重的一个级别,至少应在十年以上量刑; 辩护观点: 其一、从犯情节,参与时间短; 其二、获利较少; 其三、案件中的审计报告存在致命缺陷,不应该作为定案依据。 判决结果:最终辩护观点被法庭采纳,张某被认定为从犯,量刑有期徒刑三年,并适用缓刑。 5、陈某怀故意杀人案 基本案情:陈某女儿女婿因炒股欠下巨额债务,于是女婿想和女儿一起自杀以求解脱,女儿不太愿意,双方发生冲突,陈某激动情况下,杀害了女婿。 辩护观点: 其一、受害人有一定过错; 其二、被告人属于激情杀人; 其三、已取得受害人家人谅解。 判决结果:最终辩护观点被法庭采纳,法庭判处陈某十五年有期徒刑,当事人比较满意。 6、蒙城黄某某故意杀人案 基本案情:黄某某丈夫及其孩子吃过黄某某做的饭菜后,均有中毒现象,后黄的丈夫抢救无效死亡,检方指控黄某某故意杀人,一审判处死刑,二审改判死缓,经申诉后,进入再审程序; 辩护观点:证据不足以证明黄某某存在投毒行为,依照“疑罪从无”原则,应改判无罪; 判决结果:再审改判无罪。 B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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